近年来,XX区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解决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通过采取系列措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牌、LED屏幕、建筑围档、交通主干道、候车亭等重要地点发布法治宣传内容,在各乡镇(街道)各类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定《右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利用森林公园人流量大的特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100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二是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精选79名政法干警兼任全区90所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学校法治副校长业务培训,提升法治副校长业务素质和法治教育水平,增强履职效果。据统计,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70余场次,指导开展应急演练次数2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讲读物5000余册,在各校园放置宣传展板,赠送法制书籍,面向全校师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是对重点未成年人进行每月排查,全面掌握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基本情况,将相关数据全面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国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基本情况动态掌握。截止6月30日,共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110人。二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每月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补助金按时、足额拨付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个人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截止目前,我区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36.774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26.6408万元。三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会同公安机关、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联合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保护,满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积极为全区未成年人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截止目前,我区共排查出留守儿童891人,均已落实亲属监护,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5件。四是摸排重点未成年人群体,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包括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危害社会及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建议涉罪未成年及法定监护人将罪错未成年人送到右江区青少年励志教育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并在案件处理时酌情参考教师意见,积极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五是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每月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实行严管、宽管、普管分类管理,实行手机定位监控、月思想汇报、走访见面以及月考核计分、行政奖惩等措施,重点开展思想教
育为主,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身心特点,注重正面引导、
个别交流和平等交流,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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