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今年XX“法律为民办实事”八件实事之一,这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现就做好XX年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
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工作的总要求,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把XX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D和政府为民办事实的“窗口”,把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成D和政府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品牌。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组织、高要求落实、高效果检验,为推进“法治珠晖"“和谐珠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在全面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办案质量。XX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力争达到150件,受惠困难群众3000人以上。
法律咨询:区法律援助中心接答各类咨询事项不低于500多件,参与或组织各种咨询活动不低于2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全年参与和组织咨询活动不少于1场次。
案件受理:区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0件,各乡镇街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5件。各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律师每人每年不低于2件。各法律服务所每名注册法律工作者必须完成1件以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及时受理特定对象的法律援助事项,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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