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
2024-12-17 09:30:03 685

 

 

2024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制度建设严谨规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件,同比增长*%。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和修订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文件*件,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对涉及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条,有效提升文件质量。二是决策机制科学健全。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次,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审查等活动*场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举办决策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场次,培训人员*人次,提升决策依法依规水平。三是执法监督严格有力。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卷,发现并整改问题*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参考人数达*人,通过率为*%。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发布典型案例*个,促进执法标准统一。

(二)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一是主题活动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场次,覆盖人群达*万人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培训*场,培训干部群众*人次。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收到作品*件,评选出优秀作品*件并进行广泛传播。二是阵地建设全面拓展。新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个,法治文化长廊*条。全市法治文化阵地达*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法治栏目*个,播出法治节目*期。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法治信息*条,阅读量达*万人次。三是重点对象精准普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线上线下学法考试*次,参考率达*%,优秀率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次,覆盖学校*所。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举办培训班*期,培训人员*人次。

(三)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一是法律援助惠民利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同比增长*%。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万元。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更多困难群众受益。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案件回访满意度达*%。二是公证服务便捷高效。办理公证事项*件,同比增长*%。推出“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项,占公证业务总量的*%。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次,为群众办理公证业务*件。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实现部分公证事项网上预约、在线办理。三是律师服务专业优质。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件,同比增长*%。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条。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个,调解案件*件,成功率达*%。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次,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矛盾纠纷化解扎实有效。一是人民调解多元化解。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成功率达*%。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个,调解相关领域矛盾纠纷*件。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次,培训人员*人次,提升调解能力。二是行政调解规范有序。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全市行政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件,成功率达*%。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调解合力。三是仲裁工作公正权威。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案件*件,涉案标的额*亿元。案件结案率达*%,调解和解率达*%。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新增仲裁员*名,开展仲裁员培训*次,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五)D建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制定学习培训方案,组织集中学习*次,专题研讨*次。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场,培训D员干部*人次。开展线上学习活动,D员干部参与率达*%,学习时长人均*小时。二是D纪学习教育常抓不懈。组织D纪法规学习活动*次,学习内容涵盖《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等多部D纪法规。开展D纪知识测试*次,D员干部参与率达*%,平均成绩为*分。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增强D员干部纪律意识。三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力有效。开展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问题线索*条,整改问题*个。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廉政风险点*个,制定防控措施*条。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开展廉政谈话*人次。四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推进。精简会议文件,会议数量同比减少*%,文件数量同比减少*%。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减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项。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有待加强。一是部门协同联动不足。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部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例如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中,信息共享不及时,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监督行动较少,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对一些跨领域、跨部门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二是资源整合利用不充分。全市法治建设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资源闲置与短缺并存的情况。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一些宣传阵地和平台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宣传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未能有效整合,服务网络不够完善,偏远地区法律服务供给不足。三是基层法治建设薄弱。基层法治建设力量相对薄弱,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村(居)法治建设工作缺乏有效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基层法治建设经费保障不足,影响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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