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现阶段相当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控制缺位等问题。基本现状是三个缺乏:一是领导缺乏内部控制意识。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可有可无;或简单认为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部门的会计核算片面就等同于内部控制。二是部门缺乏内部控制手段。一些单位的负责人仅把财会部门当成“钱袋子”,会计人员当成“付款员”,财会部门无权参与单位的重要决策乃至业务管理活动,对单位重要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三是会计人员缺乏内部控制能力。在历经自行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收付及核算后,除极少数单位原保留的会计人员重操旧业,绝大部份的会计人员或退或调转,人员不足,知识老化,缺乏全面财务监管能力,内部控制基本流于形式。基于审计的角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得到有效执行,必须加强以下四个环节的控制。
控制点是要确保单位的所有资金流入都在财务掌控中。
控制点是要从职位设置、审批程序上进行全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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