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县乡村振兴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共同富裕尤其强调全民富裕和全面富裕,乡村振兴包括产业、文化、生态、组织、人才五个方面的全面振兴,其中产业、文化、生态能够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及生态需要,组织与人才则为产业、文化与生态振兴提供重要保障。**县多样的资源类型为产业振兴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深厚的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底蕴,为文化振兴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特别是县委县政府秉持“绿色立县”的发展理念,坚持D政主导和科学规划,打造生态品牌,为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供了坚实保障。
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其主体性作用发挥程度决定着乡村振兴的进度与效度。农民主体性在乡村振兴中的内涵表达,是指农民自主性、能动性与创造性的有机统一。由此,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没有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乡村振兴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政策再好、支持再多都难以推进,甚至会造成农民依赖性强、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最终导致乡村振兴陷入农民主体性缺位的困境,并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自主性作为行为主体所具备的主体特性之一,意味着行为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即能够自由表达意志、独立作出决定以及自行推动行动的进程等。自主性需要自主意识的觉醒,农民自主性体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中,就是农民群众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能够自由表达振兴意志、独立作出乡村振兴的相关决定,并自行推动振兴行动的进程。然而,在**,丰富的资源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谋生渠道,对乡村振兴没有期待和追求,未能认识到自己是乡村振兴的主体,自主意识淡薄,呈现出参与主体缺位的样态,在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生态保护、参与等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第一,农民发展集体经济意识淡薄,产业振兴主体缺位。农民参与项目制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途径。目前,多数村集体经济发展依赖政府推动,农民参与意识淡薄,认为政府推动的产业项目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如某村草莓种植项目之所以宣告破产,就是一些农民觉得采摘工作过于艰辛,导致大量草莓成熟不能及时采摘,项目最终难以维持。
第二,农民的文化传承意识淡薄,文化振兴主体缺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了现代化进程,城乡文明的交汇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农村原有的文化生态。作为乡村振兴重要主体的农民,往往没有意识到乡土文化和红色文化对村庄发展的重要性,不仅不主动维护村庄的文化遗址,甚至在私下改造自家农房时,破坏了一些革命遗址和古村落。
第三,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生态振兴主体缺位。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是**生态振兴的重要基础,但由于农民环保意识淡薄,无法清晰认知村居环境建设与自己的密切关系,也认识不到野生资源对保护生态系统的重要作用,在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生态系统破坏。
第四,农民参与意识淡薄,治理主体缺位。参与是指公民为或多或少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他们采取的行动而进行的合法活动。**县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县域,与非资源型县域相比较,其丰富的资源禀赋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经济来源,农民收入来源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联系并不紧密,从而造成了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关心程度相对较低,参与度也随之降低。
人的主观能动性包括意识能动性与实践能动性两个方面。在乡村振兴这一场域中,农民主体的能动性主要是指农民不受外界的影响,并有能力、有目的、有计划地参与乡村振兴。但在**县的许多村庄,一方面,农民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存在着“等、靠、要”思想,表现出极强的依赖心理,缺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动意识;另一方面,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个体由于组织化程度较低,参与机会少,无法锻炼其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践能力,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一定程度的阻滞。
第一,**的农民存在着“等、靠、要”的传统依赖心理,缺乏乡村振兴的意识能动性。D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国家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优惠政策越来越多,**乡村振兴的步伐在固有优势的基础上持续加快。然而,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却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对乡村振兴秉持“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形成了对政府、企业、村干部、社会组织等主体的依赖心理,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方面,多数农民缺乏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动学习和了解,对于村庄发展前途和振兴前景缺乏预期,有的村干部抱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政事,自己别惹事就行”的普遍心态,习惯于被动接受政府安排。另一方面,**的农民大多将乡村振兴寄希望于煤炭企业,认为“只要村里有煤矿企业,煤矿企业给村委会交钱、给老百姓发放福利,乡村振兴的目标就能够实现,否则乡村振兴就是空谈”。可见,这种依赖心理使得农民不仅缺少对乡村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奋斗动力,更没有利用资源优势获取更高程度的发展能力。
第二,**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缺乏乡村振兴的实践能动性。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不是依靠农民个体的力量,而是依靠组织起来的农民群众。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有凝聚力、团结力,才能以主体形式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并在组织的过程中提高实践能力,以此彰显其主观能动性。农民组织化是农民群众通过自身努力彰显主体性、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进而获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但**的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普遍较低,主要表现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在**县,由于各村缺乏对优势资源的合理规划,加之村庄缺乏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未能将农民组织动员起来,共同开发和保护这些珍贵资源,导致中草药、食用菌等资源的挖掘与利用陷入个人分散状态,只有少数农民能够从中获益。再加上分散的农户缺乏专业的采摘技术和保护知识,不仅造成中草药、食用菌等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常常错失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时机,甚至不当的挖掘、采摘方式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的损害。可见,未经组织的农民犹如一盘散沙,各自为战。“仅靠个体分散的农户,乡村振兴是没有可能性的”。只有将农民群众组织动员起来,才能实现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D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将群众路线运用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中,就是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由此,特别强调:“要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中,农民创造性主要体现在他们的自我提高与自我改革方面,使农民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拥有自己的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
第一,农民创新意识薄弱,创造热情不足。一方面,乡村振兴的实际工作常常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尽管中央一再强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但在统一设计的思路下,乡镇政府在制定任务时常常过于机械,习惯于根据上级文件部署工作,不太重视征求农民意见的工作,使得农民成了乡村振兴的局外人,不理解乡村振兴的价值和意义,也不明白乡村振兴与自身利益有什么关系,自然也就失去了创造热情。另一方面,农民对乡村振兴的意义认识不清,进一步造成了农民对乡村振兴的实际工作和项目落地漠不关心。调研发现,**县许多村庄的村民甚至村干部都普遍认为:“现在我们的日子过得挺好,没有必要搞什么乡村振兴,不知道乡村振兴到底是在折腾什么”。由此可见,在许多农民的心目中,乡村振兴就是国家的事情,与农民自身利益无关,使得“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成为口号。
第二,农民创造能力缺乏,创新意识淡薄。创造能力既要在创造热情中激发,也要在创造实践中提升。如前所述,**的农民群众由于创造热情不高,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践不多,导致多数农民自身具备的创造能力与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农民群众缺乏发现并盘活资源的能力。资源是创造财富的基础,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人类社会中,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都是其客观形态。资源型农村聚集了“资源”与“农村”的共同点,既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又有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公共服务资源。然而,由于农民主导村庄发展的地位缺失,无法意识到这些资源对于村庄发展的重要性,导致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另一方面,农民群众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资源型农村与传统的纯农业村不同,丰富的矿产资源使得资源型农村在经济基础、产业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弱化了村民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农民一心扑在个人发家致富的事情上,没有多余的心思和空余的时间学习中央政策,更没有抓政策机遇发展自己的能力。
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其主体性的发挥直接影响乡村振兴的实践成效,是能否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定因素。然而,在**农民主体性缺失已经成为当前乡村振兴面临的最大问题,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自主性、能动性及创造性未能得到有效发挥,致使**的资源优势与发展优势无法转化为振兴效能,乡村振兴工作也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制约**农民主体性发挥的原因有很多,概括下来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尽管国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和实施中多次强调农民主体的核心地位,但由于千百年历史积淀所形成的“传统思想和小农意识以及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中形成的依赖性,仍然深植于农民的思想品质与价值取向中,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农民意识的现代化”。**的农村大多位于深山之中,这种地理上的隔阂使得人们与外界交流甚少,尤其是资源丰富使其不需要对外交流也能够生存,从而加剧了传统思想观念对农民主体意识的束缚。农民往往认识不到自己是乡村振兴的主人,缺乏自主意识,影响了农民主体性的发挥。
第一,传统的纲常伦理观念严重束缚了农民自主意识的形成。在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下,“三纲五常”“官尊民卑”等陈旧观念根深蒂固。一般而言,**地理位置偏远,与外界交流有限,农民群众更易受这些传统观念的影响,形成强烈的“官本位”思想,习惯于顺从权力,缺乏自主意识,并由此成为乡村振兴的被动接受者,而非积极参与者。他们普遍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政府任务,自己只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即可。因此,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我们常常看到农民以“配合”的态度参与,对集体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持观望态度,认为这些都是政府和干部的职责,与自己关系不大。这种心态导致农民在乡村振兴中主体缺失,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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