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D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 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事故灾难类和自然灾 害类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共享,为协同 配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信息保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牵头,建立由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 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 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 以下 简称单位)组成的市级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单位 对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实行互通共享,强化应对处置,确保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 位要第一时间利用电话、传真、“XX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 台”、微信等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各单位要明确具体对接部 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强化值班值守,第一时间接收、推 送突发事件信息,建立“ 点对点”联系,加强沟通、密切协 作。
各单位接报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信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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