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文】“行于可行,止于当止。”随着规纪的不断完善,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来越要求员干部具备知止的能力。“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如果耐不住寂寞,抵不住诱惑,管不住小节,伸了手、湿了鞋,就会受到纪法的惩处。员干部应强化纪律意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以纪律为准绳,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中国纪检监察报《保持清醒 善于知止》)
【典故】出自宋代施宜生《山谷草书》,行所当行止当止,错乱中间有条理。意溢毫摇手不知,心自书空不书纸。
【释义】意思是,行动在应当行动的时候,停止在应该停止的时候。原指写文章,该奋笔挥洒就挥洒,该收束停止就停止,后来用于指做事情应当审时度势,该做时就做,该停时要停,应当做得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