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见利不亏其义,见死不更其守
2024-06-19 09:20:04 685

【例文】关于操守,我国古人多有明训。“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财贿不以动其心,爵禄不以移其志”“见利不亏其义,见死不更其守”,强调了坚持操守的重要。更有不少维护人格、保持气节的名人和故事,从不食周粟、采薇食之的伯夷、叔齐,到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等。这些人将名节视为气之帅、人之命、木之根、水之源,劝谕世人“不重币而富,不轻冕而贵”,对身无操守的人“虽吐辞为经,不可以信”。(中国纪检监察报《不以利害移操守》)

【典故】出自汉代戴圣《礼记儒行》,儒有委之以货财,淹之以乐好,见利不亏其义;劫之以众,沮之以兵,见死不更其守。

【释义】意思是,不要见到财利就做有损于大义的事,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决不改变自己的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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