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细化大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类平台、各个渠道,为大整治行动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全社会火灾防范意识和能力,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xx临街店铺和xx学校宿舍楼火灾事故教训,积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对大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扎实推进以“常识性宣传、警示性教育、实操性培训”为重点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动态报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助推大整治行动持续深化、落地见效,为春节、全国两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1.电视。各市区大队要发动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等力量,以突击暗访、联合主流媒体等形式,对隐患突出、违法明显的单位,每周报支队不少于1家,支队将依托xx广播电视台,成立专题栏目,组织集中曝光。各县区大队要积极协调当地融媒等新媒体,每周播出大整治行动新闻不少于3条、专题不少于1个,消防安全提示字幕不少于100条次。各大队要积极向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推出的大整治行动节目提供相关案例素材,配合记者采访工作。2.广播。支队将联合FMxx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或专项访谈节目,每周播出大整治行动动态新闻不少于2条,消防安全提示不少于50条次。各县(市、区)要联合当地广播通过记者调查、现场连线等形式报道大整治行动,每周播出大整治行动动态新闻不少于1条,消防安全提示不少于5条次。
3.报刊。市、县两级主要报刊每周报道大整治行动新闻分别不少于2条,曝光火灾隐患和整治结果,发布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等。
4.网站。各县(市、区)要发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新闻网站开设大整治行动工作专栏,报道整治行动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发布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等。协调相关网站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知识短片,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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