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凌晨,XX省XX市XX台区XXX栋居民楼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住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两级安委办、消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整治的通知》要求,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原则,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整治,依法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居民住宅建筑,重点是高层建筑小区、2005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含老旧高层建筑小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入楼栋违规停放或者充电,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等行为。
(二)整治重点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专用通道;
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走道等公共区域;
其他公共场所的禁止停放区域。
三、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起底式排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各有关部门、街道(园区)督促行业领域、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排查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警示教育,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立查立改”。运用“两化一网”,组织社区网格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根据居民出行规律,鼓励开展错时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帐。通过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通告,发放明白纸、利用LED、室内外广告屏等形式,推动形成安全、规范的良好氛围,提高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消防安全意识。
(二)疏堵结合,全面推进隐患治理,2024年4月1日起。各有关部门、街道(园区)按照“先急后缓、应建尽建”原则,对存在隐患较突出的小区制定整改方案,住建、街道(园区)、主城控股集团等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桩建设,解决停车难、充电难问题,综合运用“技防+物防”措施,普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电梯阻止系统的安装应用。在排查中,凡电动自行车违规飞线充电的,一律对飞线予以清理;凡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一律进行强制搬离;凡设置在室内、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一律进行拆除;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