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的报告
2024-03-20 09:10:03 684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X家,住宅小区X个,单位代管住宅小区X个,由街道社区托管住宅小区X个,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X个,其中:高层小区X个,X栋高层楼,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X个,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X个;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X个,未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X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以D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前工作要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全体工作人员深入20个高层住宅小区传达《通知》精神,对全面开展建筑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

(二)消防管理方面。督促各企业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实行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电工、楼管等重点人员能履职到位,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消控室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2人持证值班、交接班制度。对如意小镇等20个高层小区的消防通道、10栋高层楼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部分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的现象。部分小区存在安全出口堵塞、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目前,我局已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要求企业告知业主立即清理。

(三)救援条件方面。对各建筑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建筑内外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保养、消防中控室设备运行、场所的规划和畅通,物业服务区域内、楼道内的堆积物,消防设施、灭火器的配备、消防栓的开启,对电动车充电设施充电安全、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的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10个,9个小区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消控室。目前,我局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同时,组织50余人进行消防应急演练3次,督促各企业每月参加消防、安全、防雷等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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