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6件、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2件(均为提案),会办23件(16件建议、7件提案)。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办理责任,扎实抓好办理工作落实,顺利完成办理任务。截至9月底,我局主办的2件提案均按时答复政协委员,均得到提案人的满意评价;会办23件均按时向主办单位报送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由我局主办的2件提案,组织召开局务会研究办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了办理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推动办理工作落实到位。领办局领导按分工,组织承办科室深入研究建议和提案,认真审核把关答复意见和会办意见,确保按时答复和向主办单位报送会办意见。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与水利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对政协委员关于加大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的建议,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找准问题,厘清思路,提出对策。
把沟通协商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有效抓手,坚持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通过反复沟通、反复协商,形成合力推动办理工作落实、推动水利发展。比如,在办理《关于加大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的建议》《关于实施我市农村供水改造提升,让农村群众持续喝上“放心水”的建议》的提案中,主动上门拜访政协委员,向其全面、深入介绍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和农村供水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正在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得到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在书面答复政协委员后,每逢中小河流治理和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作有阶段性进展时,均第一时间向政协委员报告,咨询他们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将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吸纳到推动水利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切实提升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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