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今年全省乡村振兴考核考评工作的调整变化和我县乡村振兴创建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乡村振兴考核考评工作的安排部署
今年的考核考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具体由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考核考评对象包括64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XX新区,21个市(州),今年正式推荐申报“三类县”即乡村振兴先进县、成效显著县、重点帮扶优秀县的66个县(市、区),以及已获评的31个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与去年相比,主要有以下调整变化。
(一)在考核考评内容上体现“四个聚焦”。聚焦在“三农”领域最关心的“三件大事”,聚焦贯彻落实一号文件以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聚焦各领域各系统推进乡村振兴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聚焦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主要变化体现在6个方面。
第一,特别强调学习贯彻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加突出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注重考核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的建立健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发挥等情况。
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考核更加具体化,特别明确党政“一把手”每年要把三分二以上的调研时间用于“三农”工作,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三农”工作。
第三,在考核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人员力量保障方面,专门增加了“加强乡镇机构优化配置和管理”的考核内容,该项内容除了考核健全“一办一站一中心”工作机制外,还要考核乡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机构编制配置及能力提升情况。
(二)在考核考评指标上体现“两个更加”:一是更加体现量化评分,增加了更多有目标任务、项目进度、资金投入、数据支撑的“硬指标”。二是更加体现拉开差距。加大刚性指标的赋分权重,直接反映投入多、进度快、成效好的地方的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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