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23-09-25 17:10:14 661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安全发展“红线”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加快构建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管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计划执法,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高效性、针对性和重点性,着力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救援保障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按照整体工作部署,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任务为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强化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企业抽选实施监督检查;在重要时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加强对上一年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督检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举报和非法违法典型案件。相关业务股室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对分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的20项主要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重点确定。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及分项计划

2023年全年365天,共53周,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共250天。

依据有关规定,局机关各股室和执法大队列入执法计划人员共6人,全局列入执法计划的总法定工作日为1500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为400天。主要指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为450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预计为650天。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群活动等。

(四)承担安全监管执法任务的股室和执法大队执法计划由我局专项制定。全年计划对12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监管执法检查,对1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单位未包含市应急管理局、区政府交办的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等常态化工作。

五、监管执法主要方式

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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