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1—3月,突出元旦、春运(春节)、“两会”重点时段,开展应对客运量阶段性陡增、交通建设项目复工和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4—5月,突出春季踏青出行、清明节返乡祭祖、五一节短途旅游和汛前准备,紧盯思想松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应对法定节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统筹部署防汛减灾平安度汛有关工作。
6—9月,突出成都大运会和主汛期,开展应对成都大运会、端午小长假、汛期突发性极端天气、公路和在建项目地灾、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0月,突出国庆长假和后汛期防范,开展应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和后汛期极端天气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1—12月,突出岁末枯水雾季重点时段,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岗前、日常及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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