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全力稳经济防风险保安全责任重大。2023年全区水务(海洋)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水务(海洋)行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区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要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健全组织,落实行业监管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领导班子重要的议事日程,健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职能、责任、经费“四落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一岗双责、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任务、监管“四类清单”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和完善落实政领导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求细化到岗、深化到人,层层压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监管融入到全领域、全过程;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的闭环销项,切实落实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机制,将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有机结合,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督促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企业要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安全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各类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预警预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管。
(四)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问责体系,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信息不填报等问题,加大安全生产督办、通报、约谈、警示教育、处罚的力度,切实用问责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坚持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治本之策,局属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XX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XX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试行)》等安全制度,进一步巩固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领域,要结合具体实际,持续完善优化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与新《安全生产法》的衔接,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充分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考核方面,要进一步抓实系统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推进局属基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一计划两报告”制度和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工作,将安全考核工作纳入局年度评价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三、排查防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五)强化水务建设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规范本区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行为和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行为,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啄木鸟”春夏秋冬四季综合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及消防用电、燃气、危化品等专项检查,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围堰、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施工作业内容的隐患排查和现场各类风险防控,严肃查处无证作业、违章操作、野蛮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推进安全行为管理标准化,督促企业合法用工,落实安管人员和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提升建设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水务工程建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