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汇编(3篇)
2023-09-25 17:10:09 666

 

 

 

2.2023XX县促进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9

3.XX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15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渝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 彻D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九届五 次全会精神,聚焦 “作示范、勇争先”,围绕 “爱我工小美、五 年更辉煌” 目标要求,紧扣市委“一条主线,下好五子棋”决策 部署,着力提升 “ 三区三品牌”,以 “不争第一就是落后”的进 取心,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渝水,奋力开创“上善渝水、抱石故园”工作新局面。

二、 工作措施

(一)提升招商品质,实现工业经济新发展

1.争分夺秒“抢项目”积蓄高质量发展磅礴力量。坚持“项目为王”,狠抓招商引资 “ 生命线”不动摇,促进工业经济跨越发展;千方百计招引项目,充分发挥招商小分队驻点“前沿阵地” 的优势作用,主动登门拜访央企国企、实力民企以及在外赣商渝郎,按照“高大上、链群配”的思路,精心办好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做到精准招商、定向招商。

2.千方百计“谋项目”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道路。要着 力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对“5020”项目进行再梳理,再谋 划,紧抓宝武与新钢集团重组整合的产业转型风口,做好“对接 宝武、服务宝武、融入宝武”文章,主动参与钢铁产业链分工协 作;要围绕打造全产业链,招引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钢铁、 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大力引进非金属材料深加工、锂 电、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硅灰石等非金属新材料产 业链,紧盯华润数字工厂项目落地,鼓励现有企业改造升级、引 进龙头企业补链入驻,推动千亿级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由规划走进现实。

3.如火如荼“建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建 设周期,推进企业开工建设计划,督促在建企业按计划竣工投产 达标,常态化开展“书记(区长)园区渝快办”、“四千助企”等 活动,加快推进新钢硅钢、非金属产业园项目落地,积极推动瑞 晶太阳能企业重组,全力推进大唐二期、煤储基地、智锂科技等“5020”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二)凝聚招商合力,实现招商引资新格局

1.推进全员招商。落实区主要领导亲自招商、督办招商队制 度,充分发挥区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和保障作用,带头招商引 资,凝聚工作合力,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项目。落实小分队招商制度,激励乡镇招商,充分发挥属地作用及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外出招商的密度和质量。

2.推进新型工业化。以高质量发展为前提,走出一条科技含 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 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道路,充分发挥我区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 势,指导工业企业入规,做大工业企业规模,在制造、数字赋能、绿色低碳、安全可控以及人力资源方面上下功夫。

3.推进实体经济。提振壮大实体经济摆在更突出位置,以更 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精准的工作举措全力打好招商引资主 动仗,构筑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新余经开区工业主营业务收入 突破XX 亿元,工业增加值达XX 亿元、增速 10%,力争在全 省开发区综合排名前进 5 位,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设立民营 企业项目竣工奖励资金,根据实际完成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5%投产奖励,最高奖励限额 XX 万元。被评为年终项目骏马奖的, 另行奖励XX 万元,项目投产后,对招引落地、项目帮扶等区直单位或乡镇办另行奖励XX 万元。

(三)创新招商方式,激发招商引资新活力

1.探索“ 区内飞地”招商。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依托新余经 开区已有和新建厂房,探索乡镇主导、新余经开区主谈、企业参 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 “ 区内飞地”合作机制, 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优质项目和产业转移各乡镇办、税收由注册地 负责征缴,各乡镇(办事处)与新余经开区按 7:3 比例分享,并在年终组织实地项目评比,作为招商项目的蜗牛奖和骏马奖重要评判标准。

2.开展“家门口招商”行动。抢抓新钢与宝武战略重组的有 利契机,争取宝武集团准备布局江西的重大项目落户渝水,帮助下游用钢企业加速转型升级。

3.加强产业链式招商。围绕重点产业精准招商,探索实行产 业链“链长制”;围绕我区“ 1+2+N”产业,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 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上下关联度强的强链补链项目,提升工业的整体规模和效益。

4.加强以商招商。加强与商协会的对接,建立商协会联系长 效机制,充分发挥驻外商协会、在外新余渝水商会、江西商会的 信息及渠道优势,继续增强合作深度,提高合作粘性。优化完善 招商中介奖励政策,拓展招商渠道,扩大奖励覆盖面,进一步激 发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招商中介 “朋友圈”,共同 推动优质企业落户发展。持续办好“渝郎回乡”活动,注重后续 跟进,重要项目专班盯办,真正让客商感受渝水诚意、增强投资信心。

三、队伍组建

(一)组建方式

1.区专业招商队(5 支)。 区开放办针对产业行业、区域范 围成立 5 支专业招商队伍,分别为对接新钢招商队、长三角招商 队、大湾区招商队、京津冀招商队、新经济招商队。各队设队长

1 人,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配置队员 2  5 人。各队成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组织选调等方式,经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确定,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开放办备案。

2.招商责任单位(56 )。 由 17 个乡镇(办)、新余经开 区、百丈峰风景区和 37 个区直单位为招商责任单位,各单位主 要领导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各单位、各乡镇(办)分管区领导、挂点区领导负责指导招商引资工作。

(二)队伍管理

招商人员经自我推荐、组织推荐两种方式组建招商干部库。 招商周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区开放办采 取每周编制《招商周刊》、每月编制《通报》的形式,加强对各 招商队的日常招商、项目洽谈、项目签约及项目进资情况的跟踪管理。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一是建立领导推动机制。实行招商引资“一 把手”负责制,领导主动带头示范推动招商高效化。以区开放办 负责整合全区信息资源和制定招商方案、各招商队安排走访项目 的模式,通过区领导外出招商倒逼各招商队。各单位可以根据各 自的特色产业在外举办招商推介会,每成功在外举办一次招商推 介会,根据推介会的影响程度年底考核加分。招商责任单位主要 领导每年外出招商活动不少于 12 批次。二是建立领导联系项目 机制。对招商引资的重点活动、重大项目,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亲自洽谈和督查落实。投资 1 亿元以上项目由区领导负责联系推进。坚持“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交账、一年一考核” 制度。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项目预审会及招商线索会、每季度召   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交账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暨动员部署大会。

(二)经费保障。京津冀招商队、新经济招商队、对接新钢 招商队的招商工作经费分别为 20 万元,长三角招商队、大湾区 招商队的招商工作经费分别为 40 万元。 区商务局、区农粮局、 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文广新旅局、区工信局 7 个 招商责任单位的招商工作经费分别为 8 万元,其余招商责任单位 的招商工作经费分别为 3 万元。区财政年初预拨 50%至区开放办, 年底根据各招商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拨付剩余部分,区开放办 根据实际完成任务的比例核报。每位区领导干部招商经费按每人 3 万元标准年初一次性拨付至区开放办,年底根据完成任务情况 及外出招商发票核报。对未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如引进了 投资 1 亿元以上项目的(以省商务厅系统认定为准),年底追加 3 万元招商经费给予该单位,并享受区直招商责任单位有关奖励 政策。一级财政单位的招商经费自行解决,其他单位的招商经费由区财政解决,区领导招商经费由区财政解决。

五、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继续实行责任状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专业招商队分 别与区政府签订招商引资责任状。继续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区开放办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一)严格考核

1.各地各部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合同文本、立项批 复、企业简介、投资者身份证明和有效进资凭证原件或扫描件为 进资材料, 向区开放办申报进资。区开放办通过审核进资材料, 现场察看项目并进行审核认定。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定。对 于共同引进的项目,招商引资任务由引进部门与项目落户地同时 认定。未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可自行招引项目并报区开放办备案。

2.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实绩,根据 2023 年全区绩效考核文件要求,进行加扣分。

(二)奖励办法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及时奖;从特别优秀的 招商引资干部中评选出 10 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标准 按省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的批复为准。注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 锻炼培养干部,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招商引资干部,优先予以选拔使用。

(三)惩罚机制

未完成引进实体项目实际进资及项目数任务的单位,单位班 子不能评为优秀班子。连续两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颁发“蜗牛 奖”;年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在表彰大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 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对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当年不得提拔和交流使用。

 


 

 

为促进我县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培育形成高增长、高质量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新落户企业,以及原有已落户企业增资扩产,从事《梅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重点方向的制造业项目。项目应达到落户所在地(园区)投资相关要求,购地或购买厂房项目应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额XX万元以上且年经济社会贡献XX万元以上,租赁厂房项目应达到年经济社会贡献XX万元以上。

一、项目落地进度奖励

以项目落户所在地(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基准,给予项目最高不超过“实际购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基准强度×5%”的落地进度奖。在项目用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的,给予“项目落地进度奖×40%”的奖励;在投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主要建筑物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的,给予“项目落地进度奖×30%”的奖励;竣工后三个月内投产的,给予“项目落地进度奖×30%”的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二、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XX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厂房(含办公楼)投资奖励按实际投入金额(不含办公设施)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XX万元;机器设备投资奖励按实际投入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XX万元。(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三、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创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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