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组织公安派出所、市场所、供电站对杨集街沿街店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签订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共排查经营场所97家,发现火灾安全隐患5处。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场所存在的灭火器缺失、数量不足、过期,灭火器上放置杂物、灭火器位置摆放不合理等问题,责令相关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5月份,组织公安派出所、市场所、供电站对全镇劳动密集型企业小服装加工生产点及塑料加工、回收公司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排查人员18人次,排查经营场所20家,发现火灾安全隐患3处。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场所存在的灭火器缺失问题,排查人员责令相关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5月份,组织公安派出所、市场所、住建所、国土所对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废品收购点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排查经营场所11家,发现火灾安全隐患1处。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场所存在的灭火器缺失问题,排查人员责令相关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