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协调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民政局聚焦民生工程、疫情防控狠抓民生保障,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工作,民生保障取得切实成效。1-6月,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今年以来,我局聚焦特困群体,积极实施“三着力、三强化”行动,切实织密兜牢救助保障网。
1.持续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2.不断强化低收入人口认定帮扶。今年先后联合乡村振兴等15部门印发了《XX区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为各部门厘清权责提供了政策依据;联合教育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XX区低收入人口教育救助的具体举措》,联合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积极和教育、医保等相关数据主管部门陆续签订了《低收入人口数据资源使用协议》将和相关部门每月至少进行1次“重点人群”信息比对,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困难风险的对象,确保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3.切实开展社会救助年审。一是严格落实政策。对纳入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做到两个“全部”要全部过核对平台,要全部入户核查。同时,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严格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予以取消的做到两个“务必”要务必提前书面告知,要务必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平、公正、公开不是空话。二是加强公示公开管理。要求对保障对象做到长期公示和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定期对公示内容检查,避免破损、遮蔽。
4.认真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一是积极鼓励并支持高龄、患病、残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对未进入集中供养的高龄、患病、残疾、失能半失能等特困人员,要求乡镇除落实好照料服务人以外,必须安排专人包保负责。二是持续做好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员签订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同时积极发挥协议约束效力,对违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是委托第三方对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适老化改造需求、四方分散供养协议签订情况开展评估和调查。
(二)全方位推进养老服务。
积极破解养老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民政局立足创新开新局,着眼养老机构、服务项目、监督管理破旧立新,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稳步实施。2023年计划新增21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属乡村振兴考核项目,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调研谋划,明确了通过“三个一批”的方式补齐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2.适老化改造有序推进。2023年计划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增添辅具和无障碍改造。项目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摸底排查等进行稳步推进。目前项目招投标已结束,项目正在抓紧实施,预计6月底前可完成改造任务。
3.老年助餐进展顺利。根据暖民心行动方案要求,区民政局积极行动。一是修订完善了《XX区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补助标准、老年食堂运营补助标准和老年人就餐补贴标准等。二是进一步加大老年助餐服务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导、群发短信、宣传图板、制定宣传录音在村(社区)广播和老年食堂(助餐点)进行循环播放、村(社区)干部走访、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总结2022年已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的建设运营情况,查找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找差补缺、巩固提升。四是对2023年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进行合理布点,通过对布点情况进行多轮认证,通过和餐饮企业、养老机构合作挂牌的方式实施建设,目前全区2023年新增的老年食堂(助餐点)已全部挂牌。
4.养老机构运行平稳。严格执行“乙类乙管”的防控政策,不断加大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通过下发通知、会议安排、工作提示、监督检查等方式,做到常态化监督监管。今年以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3次,各镇、办(园区)组织协调市场监管、安全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次,区民政、市场监管、应急、消防部门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开展联合检查1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消防维保公司对全区养老机构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维保。
(三)高标准推进基层治理。
紧盯基层民主自治,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不断融合,以社区协商、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为基层治理减负增效,打造环境优良、乡风文明的美好乡村。
1.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通过召开社区协商推进会发放协商资料,指导村(居)成立协商组织、制定协商制度、设立协商场所等,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指导试点村居实现“五有”目标,并要求各镇办园区开展自查,不断完善社区协商机制;同时,加强对宋湾村创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工作的指导,多次到宋湾村进行现场指导,顺利迎接了民政部委托人民大学对宋湾村创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工作的中期评估,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用于宋湾村完善协商制度、营造协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