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发布了一则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案例中提到的是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韩婆岭村原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志勇。1994年,大学毕业的李志勇怀着满腔的热情和抱负回到农村工作,在实践磨练中逐渐成长为当地的村支部书记,并借助天府新区从“大建设”向“大发展”转型的契机,带领村民开展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把一个贫困村逐渐发展成为富裕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能人型干部。作为村里发展的带头人,李志勇本该再接再厉、继续奋发有为,却在2022年因收受红包礼金、受贿、挪用资金而被开除籍、锒铛入狱。2015年3月,原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一汽董事长徐建一、中石油总经理廖永远、福建省副省长徐钢,均因腐败相继落马。令人关注的是,他们都曾经热情似火、才华横溢,都曾经壮志满怀、业绩不凡,但也都因为“德”的失守而人生尽毁。
从上述案例中不难看出,无论是李志勇,还是仇和、徐建一、廖永远、徐钢,他们的问题都不是出在才能上,而是出在德行上,反映了德与才的严重错位。在德才关系中,“德”是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才”是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于干部而言,德与才是互为条件、辩证统一、缺一不可的。有德无才者难堪大任,有才无德者必生祸患,二者不能偏废,不能割裂,更不能对立。德才只有兼备,才能完成责任与使命。然而,德才兼备并不意味着德才在地位和作用上的完全同等,在才能具备的前提下,德往往更加重要,因为德关系到才的价值和意义,所谓“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政治品质不好、道德品行不高的人,才干越强、职位越高,对和人民的事业危害越大。正是因为“德”的更加重要,我们在章这一根本大法中将干部的选用标准确立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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