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弘扬的优良作风,争做“清醒者”、善做“明白者”、严做“律己者”,现就本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如下承诺:
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
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不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二、带头严守换届纪律
不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任人唯亲,不为任何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泄露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
三、带头拒收红包礼金
利用职权批报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个人以及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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