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汇编(9篇)
2023-09-25 15:11:34 695

 

 

 

2.XX街道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宣传教育五进行动实施方案6

3.XXXX镇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实施方案11

4.XX镇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16

5.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方案21

6.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24

7.县生态环境分局迎接六届市委巡察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32

8.县医疗保障局举一反三落实湖南省乡村振兴政策专项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36

9.县中医院关于开展行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方案40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3〕1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医保稽查函〔2023〕11号)及《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医保〔2023〕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持续增强参保患者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三、检查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保结算数据和医药服务行为。

四、检查内容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对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从“医保管理问题、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欺诈骗保行为”三个层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科(部)室、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一)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病历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情况;

(二)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三)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四)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五)串换收费、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六)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七)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八)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九)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十一)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五、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行动时间为2023年3月至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各医药机构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科(部)室、责任人,统筹调度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安排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各医药机构要严格对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XX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XX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法规文件规定,从“医保管理问题、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欺诈骗保行为”三个层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针对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领域,及时做好自查整改,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直属一分局(思明、海沧、集美)、二分局(湖里、同安、翔安)提交自查整改报告,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附上相应的明细表。

(三)抽查复查阶段(2023年6月20日前)。各直属分局于2023年6月20日前根据机构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复查,针对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重点检查。经现场检查核实存在虚报、瞒报、自查自纠整改未到位或未整改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各直属分局于6月25日前形成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书面报告上报局稽查处,局稽查处于6月30日前分析总结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直属分局负责落实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全面组织排查整改,及时掌握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处理,查处违规行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查促改。对自查自纠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针对性健全医保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按规定做好处理。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调度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安排部署;针对自查自纠内容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促进内部管理,真抓实干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问题处理。对于自查整改期间主动履职、积极自查、及时整改、主动退回医保基金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对有意隐瞒、自查不认真、不彻底的情况,医保部门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依法依纪,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移交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处理。

 


 

 

为全面深入推进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市安委办统一部署安排,结合《XX街道全领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宣传发动,全面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工作,营造浓厚的“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争当吹哨人”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

各类生产经营企业5月底前在企业显著位置悬挂安全宣传“五进”横幅(标语详见附件1),并利用宣传栏、显示屏等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标语。建立员工安全宣誓、岗位安全描述、班前安全会等制度,6月底前开展一次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和一次应急演练。行业监管部门要开展送安全知识上门活动,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焊作业等安全培训,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无人管和管不好等突出问题,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5月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本企业所有员工家属发一封安全生产倡议书(详见附件2)。该项工作规章上企业由经济发展办落实,规下企业由各村(居)、社区落实。

(二)安全宣传教育进单位

各职能办(中心)、站所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5月底前督促有关单位在公园、旅游景点、广场、车站、商场、市场、高速公路、道路电子情报板等公共场所(设施),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张贴、播放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宣传标语。二是6月底前利用机关单位、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主管主办的相关报刊、网站和“两微一端”专题报道宣传安全知识;三是组织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四是通过专题培训、安全讲座、观看警示片、发放教育读本等方式,在机关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政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意识。五是5月底前,各职能办(中心)、站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给家属一封信”(模板参考附件2-5)安全主题活动,共同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三)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

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组建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班会等活动和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要定期组织教师职工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的能力考核和针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测试。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5月底前,所有学校的校长要向本校全体老师和同学发一封安全提示信(详见附件3)。该项工作由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统筹,中心学校配合。

(四)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村居)

行政村(居)、社区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应急力量在安全宣传中的作用,选取熟悉村社和居民情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推动建立行政村(社区)安全宣传体系。二是5月底前要在集市、行政村(社区)、住宅小区、文化礼堂、员群众活动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张贴或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有条件的要设置安全宣传栏(橱窗),既要发挥社区微信群、电子屏等现代信息窗口,又要利用应急广播、电梯和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行政村(社区)要定期组织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普及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逃生自救知识,提升群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

各职能办(中心)、站所要组织编印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读本、知识卡片、海报等,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宣传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知识,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掌握避险逃生技能,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要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引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要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综合执法、消防和电力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家庭燃气、防火和用电等安全知识宣讲,通过多种渠道向家庭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5月底前,各行政村(居)、社区要向本行政区域内的每户家庭发一封消防安全倡议书(详见附件4)。该项工作由社管办、各驻村分中心牵头组织,行政村(居)、社区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职能办(中心)、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五进”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街道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各职能办(中心)主任、行政村(居、社区)组织书记、企业安全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企业宣传标语全覆盖、应急演练全覆盖、员工家庭倡议书全覆盖。

(二)大力宣传引导。各职能办(中心)、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推动“五进”工作内容、形式、载体创新,在集中做好“悬挂标语、举办演练、印发倡议书”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好“编发短信、媒体播报、制作图册、张贴海报、开放体验馆、推出微视频”等自选动作,形成强大声势,大力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街道应消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改进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引导作用,报道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法行为。因工作推进不力被上级部门通报的,街道将严肃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办(中心)要共同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协作,形成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协作推进的工作局面。同地要充分发挥各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作用和优势,面向所联系管理的领域和群众,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如当日有开展“五进”相关工作的,请相关职能办(中心)、行政村(居)、社区于当日下午4时前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和“五进”新闻宣传成果明细填写至《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5)表格内,并通过浙政钉上报街道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共湖XX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落实乡村振兴政策专项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湘委振组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压实XX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不折不扣把上级各项政策执行到位,经XX镇委、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范围

此次XX镇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范围是从2020年以来,主要涉及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产业扶持措施、就业帮扶措施、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巩固、农村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措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其他等方面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参考附件1所列重点排查问题,XX镇各部门、各村举一反三开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

(一)教育保障成果巩固方面。是否存在“雨露计划”资金未按时发放到位等情况。

(二)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巩固方面。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不顾实际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给予参保资助,增加地方财政负担,垫付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乡镇为脱贫户垫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等情况。

(三)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方面。是否存在农村供水工程未按要求采取消毒措施和开展水质监测,未做实应急供水方案,无应急备用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未按批复实施等情况。

(四)农村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措施落实方面。是否存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纳入两项救助资金范围,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口救助供养范围,未及时发放受灾家庭救助资金等情况。

(五)就业帮扶措施落实方面。是否存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情况底数不清,跨省、跨县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应享受未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超标准发放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脱贫对象(含监测对象)未按规定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等情况。

(六)产业帮扶措施落实方面。是否存在产业发展项目未按期完工或未动工,项目中止或失败,存在损失浪费风险,项目论证不充分,实施效果不佳,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未及时足额兑现帮扶承诺,产业项目协议到期后,未重新制定帮扶协议或返还本金,产业项目效果不佳,由平台公司垫付分红,增加企业负担,产业项目分红收益率低,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违规发放产业扶贫分红,产业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等情况。

(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方面。是否存在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规范、不到位,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闲置、毁损),扶贫项目资产未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通过抵押扶贫资产违规举债等情况。

(八)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方面。是否存在项目库与实施方案“两张皮”,未从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安排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不合规,超范围分配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编制不及时、不精准、结余大,套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滞留闲置,扶贫资产收益应缴未缴非税专户,扶贫资产处置收益未上缴财政,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未到位,重复支付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贴,审核把关不严,以不实资料申报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未实施,导致财政资金闲置等情况。

二、时间及步骤

XX镇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时间从2023年5月15日-6月28日止,按照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5月31日)。各村、相关镇属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围绕重点排查问题,层层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力量一起抓的良好局面,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各村、相关镇属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排查问题,全面深入排查,相关镇属部门要逐项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纪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自查过程中。其次要加强村与乡镇的内部联动,充分调动基层自查自纠工作的积极性。XX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收集自查自纠的问题,分类梳理、汇总,建立问题清单。

(二)问题整改阶段(6月1日-6月23日)。各村、相关镇属部门根据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分解整改任务,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一类问题一套整改措施、一位分管领导、一名整改责任人。要找准症结、抓住本质、直击要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三)整章建制阶段(6月24日-6月28日)。各村、相关镇属部门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一体推进,不断完善乡村振兴领域政策落实机制。系统归纳梳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相关镇属部门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书记华安和委副书记、镇长肖彬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委副书记范景雄担任,副组长由杨毅、段培舜、罗琳担任,成员为陶畅、刘伟博、张登、各村乡村振兴专干。各村、相关镇属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把自查自纠要求落到实处,做到举一反三开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到位,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处早处小,防止蔓延扩大。

(二)保障整改效果。各村、相关镇属部门要认真对照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查找根源、解剖麻雀、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严格规范、长期坚持的问题,要通过健全制度、出台措施,严格规范执行;对于整改时间较长的问题,要建立时间表,按照计划安排,有序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根据省、市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营造浓厚的“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争当吹哨人”安全氛围,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亡人火灾、杜绝较大火灾,为全镇提供坚强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并落实宣传发动、举报奖励、服务保障、预案演练等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坚决把隐患消除在事故萌芽状态,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全员全过程,确保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企业。工业制造、建设施工、仓储物流、商场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物业管理、网络电商等领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细化企业各层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分工,特别是明确企业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及时向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企业分管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企业消防管理机构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履职,及时发现并报告重大隐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聘请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家,强化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对动火等高危作业行为的管理,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情况的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推动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  )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单位。 政机关、事业单位、 群团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学)会、科研机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图书馆、体育馆、广播电台、文物保护等单位要重点对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厨房燃气、药房库房、空调机房、网络机房、充电装置等部位开展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安全培训和预案演练到位。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要充分考虑特殊人群应急疏散需求,落实专岗专人管理,加密自查自纠频次。

(  )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学校。成人教育学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隐患排查;将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培训演练等纳入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制定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运行。

(  )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社区。村社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要对辖区内高层建筑、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特殊老年人住所、人员聚集场所等开展摸底式消防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违规住人、违规分隔、电线私拉乱接、“黑气瓶”、不合格灶具、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违规充电、堵占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等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闭环整改。

(  )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家庭。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引导居民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及时清理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障碍物,鼓励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时更换老旧灶具和气瓶。用于出租的住宅、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家庭式小作坊等,既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又要主动接受属地相关部门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三、职责分工

镇应急消防管理办负责统筹全镇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编制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村、机关各办推动全社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机关各办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研究分析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情况,全面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群团组织要广泛动员工会会员、妇女职工、青年职工、共青团员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村(社)由书记负责统筹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全覆盖自查、全闭环整改,要积极发挥网格管理作用,配合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项工作任务,发现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报告。

四、工作要求

(  ) 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机关各办、企业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全社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是推动全镇高质量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切实细化排查,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企业 (单位、场所)、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  ) 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机关各办要将自查自纠与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亚运会消防安保工作等深度结合,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要结合自查自纠,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工作,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持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养和自防自救能力。

(  ) 强化闭环管理。对自查自纠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 单位、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分类落实整改,确保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或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隐患,及时向镇应急消防管理办报告;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 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机关各办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强沟通对接,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小结及统计表报送至应急消防管理办公室祝仕伟处。

 


 

 

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统计造假问题,结合XX统计实际,制定自查自纠方案。

一、自查自纠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聚焦统计源头数据质量问题,查找统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系统梳理案件查处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清单,全面分析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严肃整改,严防统计造假,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二、自查自纠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九个方面问题:一是各级委、政府,统计部门学习贯彻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三是重点查纠故意虚报瞒报,代填代报,自行修改调查对象数据情况;四是打捆上报、重复上报,不按指标口径填报、不按规定的类别行业填报情况;五是虚假入退库、名录库更新不及时、行业划分错误、新入库企业少报漏报上年同期数、已注销单位仍上报数据情况;六是统计基层基础情况,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要求情况;七是把统计机构作为经济增长、招商引资、完成地方有关指标和满意度调查目标等责任单位的问题;八是通过会议、微信群、QQ群干预企业数据上报等各种统计造假行为;九是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情况。

三、组织实施

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安排是3月至5月,市统计局各专业按照各自分工要求,分别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结合数据核查、检查督导、调查研究等形式,及时跟进督导,确保自查自纠到底到边。

自查自纠的时间节点是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市统计局要将自查自纠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送至威海市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这次自查自纠工作是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第一步,是摸清自身底数、及时纠正问题的有力契机。各专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专业人员扎实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

(二)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对照“三个不到位”,系统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全面深入整改和纠正。坚持做到真改实改、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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