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围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八轮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不断完善本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三个治污”与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总要求、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1)继续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本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推进落实前期协调和建设运营保障等工作。
(2)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进一步做好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数据审核工作。进一步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做好市考断面及进出水断面手工监测数据比对工作,配合区河长办开展全区区管及以上河道、其他河湖以及小微水体的水质监测质量管理。
(3)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开展本区内的土壤监测工作。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监督工作,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4)继续开展区域环境质量噪声、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做好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审核工作。
(5)加强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平台上本区监测数据的审核,在数据出现异常时,初步排查原因后,及时反馈局对应科室。
(1)继续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和实际排放量核查工作,贯彻《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本市固定污染源分类监管原则,对“重点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及“简易监管对象”实施差别化的自行监测监督检查要求,并统筹安排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及实际排放量核查工作与排污许可证例行检查工作。
(2)强化在线监测监管,提高在线监测数据质量和传输率,提升数据分析能力,为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更有效的技术支撑。在督促排污单位定期比对监测的基础上,优化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比对监测抽测,同时将以抽测结果为依据,延伸开展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机构的检查,多措并举提升在线监测数据质量。在按规定出具超标数据审核报告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对浓度长期无明显波动、浓度发生突变等异常数据的审核,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为执法工作提供更有效的线索依据。
(3)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执法监测的指向性,持续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完善与执法大队的联动工作机制、按执法大队需求做好执法监测的同时,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自行监测检查和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的应用,针对有问题的固定污染源及排口开展执法监测。根据日常监管的情况和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结果,针对超标概率相对较大、环境风险相对较高的因子开展监测,探索持续优化日常监测任务的可能性,提升监管效能。
(1)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执法监测。加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执法监测。
(2)完善专项执法监测。加强锅炉、汽修、印刷等专项执法监测。
(3)加大移动源监测力度。与市级监测力量形成合力,全面完成在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用车辆尿素和OBD入户的监督抽测任务;持续做好油气回收设施环保监测;做好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日常检测质量监管工作;围绕“双随机”和“三监联动”的工作要求,配合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4)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监管工作。依据《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开展以执法监测为主的监督管理;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相关建设项目按一定比例开展事后执法监测和自主验收监测技术核验。
(5)继续做好对典型辐射污染源的监测,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1)配合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共用。按照市、区“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完善规范应用系统建设,带动生态环境监测政务服务改进。
(2)深化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数据应用,提升监测社会化服务全程监管能力,加强监测活动全流程追溯、事中事后监管和信息公开及信用评价应用,进一步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运维监管及信用评估。
(1)推动本区环境监测系统分析能力整体建设,按照市局部署推进实施新一轮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方案,积极参与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不断提高全区环境监测系统的核心竞争力,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能力水平,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在现有市区两级应急监测联动运行模式下,不断提升本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本区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布局特征,加强本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特色能力建设。加强本区应急监测工作常态化管理,保障环境安全。
(3)以人才选育为核心,锻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强化监测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充分激励各级专技人才做好“传帮带”,让青年人才的职业发展规划与监测事业发展高度匹配统一,提升专技人才的获得感和归属感,逐步夯实事业留人的机制建设。
(1)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持续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失信风险的社会监测机构,根据市局布署,开展延伸跟踪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2)继续推进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管。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的协作与联动,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巩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联合监管机制;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区域内社会监测机构、承担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用于日常生态环境管理监测服务的社会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实行统一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3)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情况,深化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加强环境教育基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加强基地讲解员培训,做好各类参观接待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对公众的环保宣传作用。
规范数据报送与报告编写工作。严格按照市环境监测中心关于数据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类监测数据,保证报送数据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局有关要求,按时报送局管理需要的各类监测报告。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编写环境状况报告和各类专题报告,使环境质量分析成为开展针对性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按照《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范》(HJ64-2012),组织编制2022年度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日常调度。于7月15日、10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按业务条线报送区生态环境局生态建设科和市环境监测中心。
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报送第一、二、三、四季度环境质量监测报告至局生态建设科。于每月7日前和20日左右报送上月AQI优良率、PM2.5和PM10等大气环境质量数据至局生态建设科。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局生态建设科做好市考河道月度数据的校核工作,于每月18日左右报送市考断面、进出水断面、三年行动计划断面及信息公开断面监测数据至局生态建设科。
(1)所有污染源监测报告,按季度于下季度初报送至局各对应科室。
(2)上半年度监测任务于6月底前完成现场采样工作;下半年度及全年监测任务于12月底前完成现场采样工作。
(3)对污染源监测超标和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异常的,须于出具监测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局污染防治科和执法大队。
(4)在按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监测时,由于企业停产等原因无法按计划进行监测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局污染防治科。
(5)根据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配合局污染防治科和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性、临时性污染源监测。
如因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如期完成年度监测任务的,按照市、区生态环境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安排执行。
为规范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县战略。以“碧水、蓝天、净土”为目标,解决实际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和深度,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突破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环境执法基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监管企业数量、类别、行业特点制定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统筹合理安排执法片区、执法类别,实施分类、分片监督检查。根据“双随机”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线上和线下检查相结合,做到一方面执法检查无盲区,一方面不给企业找麻烦。
2023年,是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关键之年,是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的攻坚之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高标准做好亚运环境质量保障,扎实推进“1630”工作体系,为高水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率先走出生态塑韵城市发展之路提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为: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全省排位保持稳定;全市县控及以上水质断面Ⅰ-Ⅲ类占比和功能区达标率实现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全力夺取治水“大禹鼎”;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升星创星”,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危废填埋占比达到25%;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及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决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进程,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达成“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愿景,制定本计划。
锡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75%,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3%。
全区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达到国家和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要求。
2023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削减量达到市下达年度目标要求。
到2023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9.8%的目标(与经开同一核算单元)。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格环境准入政策,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依规、持续深入推进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规范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落实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推动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省定时间要求,对纳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监管范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生产废水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开展调查评估。提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开工建设新城水处理二厂扩建项目等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快建设配套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设施,持续排查整治污水管网破损混接等问题,加强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探索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落实涉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加强抗生素类药品、农药使用监管。
加强磷污染综合管控。开展全区重点行业涉磷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到2023年底完成全区重点行业涉磷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开展涉氟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涉氟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涉氟企业档案库,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分类整治。加强涉氟监管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
继续开展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完成2022年度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继续推进梅村厂、硕放厂等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工程。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和农贸市场、餐饮、排挡等“小散乱”排水、住宅小区阳台、庭院排水以及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排水。加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之间的管网联通建设和智能调度。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建成区返黑返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整治。严格落实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定期开展水质监督检测,强化河道巡查管养、河岸绿化保洁、河流补水活水、设施运维管护等工作,坚持“水岸同治”,推动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消除。
推进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组织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差别化推进新一轮污水处理厂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全面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项目。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鼓励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秸秆机械化深耕还田和离田收储,大力推进直播稻转机插秧,到2023年底,国考断面和饮用水源地等水敏感区域率先完成直播稻转机插秧。
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整治。严格要求船舶营运产生的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压舱水等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规范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等水污染物转移联合监管。强化运河等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从事泥浆水上运输行为及泥浆运输船偷排漏排行为。
推动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方案,巩固内河码头整治成效,确保辖区港口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并规范有效运行,确保生产生活污水依法依规收集处置。
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垃圾等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巩固水源地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水排放等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
持续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高质量实现“两保两提”目标。继续开展太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巩固2条主要入湖河流一、二级支流支浜全面消除劣Ⅴ类成效。科学实施太湖XX水域生态清淤工程,削减湖体内源负荷。组织做好2023年太湖安全度夏,加强蓝藻打捞处置、巡查巡测等工作,确保实现连续十六年太湖安全度夏。
加速推进“两河”整治提升“一号工程”。推进京杭大运河(XX段)港口码头整治,优化旺庄、新安、硕放等3个作业区,整合提升现状码头,加快形成现代化港口码头布局。持续提升运河沿线支流支浜水环境,28条主要支浜全部实现消除劣V类。
深化实施美丽幸福河湖行动。在2020—2023年美丽河湖三年行动的基础上,提档升级、提质扩面,深化推进美丽幸福河湖行动。开展新一轮河道疏浚,大幅消减河道底泥污染,提升河网水环境容量。抓好圩区闸站管理,切实防范常闭泵闸汛期开启后圩内水体对考核断面的影响。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和修复。优先在太湖及主要入湖支流、京杭大运河等区域,因地制宜地划定一定宽度的缓冲区域。
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充分利用自然降解和恢复能力,培育建设生态净化型、生态涵养型、生态修复型和生态保护型安全缓冲区。
保护和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严格执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要求,配合做好太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督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减缓涉渔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及其栖息生境影响。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实施用水全过程监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工业、城乡、农业节水,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示范,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用水终端管理;推进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试点工作。合理规划再生水设施建设布局,统筹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等。加强尾水资源化利用,优先用于企业和园区内部工业循环用水,或生态补水、景观绿化和市政杂用。到2023年底,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保障河湖生态水位。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优化水资源配置,科学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持续做好调水期间水质保障工作。科学调度水资源,针对京杭大运河、伯渎港、走马塘等设有重点国省考断面的水体,协调上下游,加强调水管理。开展河湖沟渠水系联通,逐步打通断头浜、地下河,恢复河湖生态功能。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到2023年底,至少建成1条XX市美丽河湖。
强化排污口规范管理。落实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落实分级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巩固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启动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到2023年底,完成国省考断面所在河道一级支浜排污口排查和20%整治任务。
提升监测监控预警能力。开展全区水功能区常态化监测。强化汛期过程中污染强度监测、分析与预警。全面提升监测监控预警能力,积极推进重点园区、限值限量园区及企业的水环境常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对水质的实施监控和及时预警。
推进水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排查,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涉危涉重等工业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河流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建立完善市内重点区域跨界水体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推进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构建设施完备、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医疗机构污水治理体系。到2023年底前,全区按规定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2023年,组织实施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建设等4大类21个重点工程。共计投资3.25亿元。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第八轮生态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XX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市、区决策部署,坚持“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主线,以“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本区2023年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努力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做好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警示片及市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常态固守,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做好跟踪落实,确保督察整改标本兼治、长效长治。积极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第八轮生态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XX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XX新征程的实施意见》,聚焦重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国家和市关于双碳工作部署,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摸清区域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完成本区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为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提供扎实基础。二是推进低碳创建工作。根据本区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创建名单,指导创建单位落实创建期创建工作,并定对创建区域相关指标数据进行评价,确保创建稳步推进。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及一网通办服务。积极配合落实区各项审改举措,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服务对象有更高的获得感。坚持跨前服务,做好研发服务、生命健康产业等区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二是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确保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按时提交率100%,持续提高持证单位年度执行报告质量。做好排污许可证后常态化管理工作,推进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协助市局加快推进本市固定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提升日常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强化区内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做好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废、辐射等各项专项检查,增强环境执法震慑力。组织环境执法人员、重点单位相关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应急演练、技能培训等各类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做好区内企业单位帮扶指导。二是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定期组织实施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应急预案报备,做好应急减排及分级管控措施,保障秋冬季等重点时期大气质量。
一是做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做好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夏令热线”等调处工作,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做好各项生态环境舆情、大调研、人大政协意见提案的答复工作,提升主动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实际成效。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教活动。重点做好2023年度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生态环境宣教活动,组织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扩大宣教活动受众面。巩固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生态价值理念。
XX市XX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5日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机关干部职工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任务,紧扣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从严治,依法行政,增强单位凝聚力、向心力,发扬团结互助、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机关形成风清气正、政令畅通、和谐稳定、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X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领导班子团结拼搏、务实进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广大干部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市级文明单位标准。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开展组集中理论学习活动。坚持的基本路线,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同中央保持一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优良,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2)增强文明创建意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及考评实施细则等创建知识,教育全体干部从讲性、重品行树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建立定期业务培训制度,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不懈地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形成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争创先进、积极进取的风气。
(4)加强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纪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时处处用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各项制度和规定对照、检查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5)加强遵纪守法教育。进行经常性的民主法制教育,建立规范的工作纪律和公共秩序。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事故、严重违纪案件,杜绝各种不良现象。
(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按照“对忠诚、甘为人梯公道正派、一身正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机关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公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真心实意为社会各界服务
(7)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加强机关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8)建设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保持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卫生,达到清洁优化、绿化、美化。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三送”志愿服务行动。
(9)构建文明和谐单位。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引导干部树立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文化,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干部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和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积极推进和谐单位建设。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一4月24日)。召开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加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能力建设。积极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掀起文明单位创建的高潮。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25日一10月31日)。按照市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査,对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争创达标阶段(11月1日一12月31日)。创建活动办公室要根据全年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文明委提出申报请示,并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全体干部要全力以赴,以最优异的成果、最佳的精神面貌迎接考核。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二十大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以美丽XX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细化治理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全面建设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加快完成大气网格化、精细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试点,以精准监测、预警实现精准治理。启动第三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聚焦工地、餐饮、汽修、加油站、机动车及非道等重点领域,加大问题发现处置力度。深入推进VOCs污染防治,推动臭氧和颗粒物污染协同治理,力争本区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提升。加强噪声管理,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法宣贯培训,开展夜间施工办理和绿色护考等工作。
加强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制定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开展涉水问题专项执法。推进医疗机构自动在线监控安装使用管理,对新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6家医疗机构加强监管,确保流量数据有效传输率稳定。跟踪分析考核断面水质,做好数据动态分析和趋势预警,科学研判水质达标情况。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巩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的工作成效,落实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与区土储中心沟通频次,及时掌握信息,倒排工作周期,确保土地安全高效流转。逐步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试点,缓解修复周期与开发时序矛盾,促进土壤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XX区环保监管与土地储备联合机制规划研究。
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同力度,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定期跟踪推进进度,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指导进程滞后项目,确保中期评估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持续推进“无废城市”数据平台建设,拓展管理应用场景,推动部门间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提升“无废城市”治理效能。
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监管。按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新污染物四个管理门类,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高辖区内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一般工业固废纳入“两网融合+”实施路径。探索建立中小型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平台,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全覆盖项目,力争年内率先在全市实现小微医废产生单位全覆盖。
加快培育“无废”文化。持续推进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绿色菜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生态城区等创建与申报。按照全市制定的“无废细胞”建设指标和评价标准,高质量打造欧莱雅集团、嘉里中心等“无废细胞”样板。选取典型企业试点,开展咖啡企业牛奶包装盒集中回收行动。主动协调宝山邮政局,加快推进绿色快递包装建设。加大“无废城市”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培育“无废文化”氛围。
建立固定污染源全域纳管体系。依托环保数字化转型升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固定污染源全域纳管工作,从固定污染源存量和增量两个方面着手,在确定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库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数据治理+人工现场核查”方式动态更新,构建全区统一的固定污染源信息库,为监管全覆盖和分类分级综合监管打牢基础,推动构建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平台。
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在固定污染源全域纳管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探索优化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排污许可制度和环评、监测、执法等相关制度的衔接联动机制,整合建设项目事中事后与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联动,推进“一证式”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逐步完善排污登记类企业、告知承诺制和登记备案类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加大联动力度。做细做实监管、监测、执法“三监联动”工作机制,深化“绿盾通”应用,扩展联动场景,规范联动流程,形成常态化的联络沟通模式。深入开展部门、街镇“条块结合、联勤联动”工作,进一步增强街镇的指导与配合,牵头制定街镇生态环境工作手册,明确常见生态问题发现清单和操作指南,提升街镇对非专业性区域领域环境问题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持续推进联动工作,结合“绿盾通”应用中的双向商请功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反馈处置问题,实现行业精细化管理。
深化低碳示范创建。全面建立本区温室气体清单并逐年更新,为碳排放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梳理重点用能单位,鼓励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碳排放交易。继续积极推进各类低碳示范创建,确保石门二路街道、永和二村在2024年前完成低碳社区的创建,市北高新园区完成低碳发展实践区的中期评估。积极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二批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培育具有突出亮点和特色的实践案例。协调推进彭浦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打造绿色发展转型样板。
强化全区统筹协调。推进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全面完成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深化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市生态环境警示片等问题整改,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迎检准备。压实《XX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部门、街镇环保工作责任。细化考核评分细则,按照区统一部署做好生态文明工作目标考核。
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大练兵,积极开展实战竞技比武,不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对照《上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办法(试行)》,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加大软硬件投入,力争2023年年底规范化达标。完善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突出依法治污,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责任。
强化环境监测支撑。积极探索建设特色监测站,以大气网格化预警监测体系和碳监测能力为特色方向,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区域联防联控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技术支持,打造环境监测技术高地。加强创新示范,开展重点时段、特征时段大气环境污染状况分析、XX国媒中心碳点位风场测试研究等课题研究。深化技术骨干培养方案,拓展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渠道,加快培育环境监测复合型人才,构筑人才培养高地。
优化服务效能。围绕“放管服”改革、“两张网”建设要求,推进完成“一网通办”目标任务,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体验度和满意度。严格把好“三线一单”等环境准入关口,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落实分类审批、简化审批的要求,推进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前服务、跨前指导,做好市区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助力市区重大项目落地。分解压实责任,落实好服务企业和投资促进工作。
严格环保法治建设。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把好法制审核关,不断规范生态环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做好热线信访调处工作,不断提升实际解决率及群众满意度。坚持严格执法与监督帮扶并重,充分运用非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托第三方辅助监管有效发现问题,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以案释法”案例编制、执法过程普法等工作。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加强对新污染物、辐射安全等的监督管理,强化核技术利用企业监管,开展销售单位专项检查、无证单位排查、放射性药品运输和放射源使用检查,突出隐患排查、源头防控。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程序,建立有效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开展废弃油罐、油池安全管理,摸清辖区使用燃油锅炉单位的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废弃后整治。修订《XX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扩大环保宣传影响力。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十四五”规划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等主题,有机融合公众参与、普法宣传、执法管理、民生服务等需求,做大做强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六五环境日宣传主平台、“双微”平台、“短视频大赛”特色品牌活动等宣传效应,发动线上线下公众参与。继续保持与市区媒体平台、宣传部门的良好沟通,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拧紧知责、担责、履责链条,推动管治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的二十大精神,争创“让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静邻”系列建品牌为引领,全力打响“静环号”系列建品牌,积极打造具有区域生态环保特色的建名片。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生态环境实际需求,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政治过硬、对忠诚、业务精通、本领高强、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干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相关机制,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常态化用人导向和机制。持续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导师带徒工作,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培育、管理、选拔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落实职务职级并行、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制度,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序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局系统广大员、干部、职工从源头上把好思想总开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区建设。
各基层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生活会、主题日等形式,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将法治思想列入厅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材料,深入学习宣传领会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开展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
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内法规。将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习惯性遵守内法规的良好风气,切实提高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纪律观念。
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在立法、执法、服务等环节重点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将法治元素与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宣传基地。
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中国普法”、“XX普法”公众号等媒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新媒体矩阵等载体传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线上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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