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上实现由客到主的转变,在“思”上实现由浅入深的转变,在“行”上实现由虚向实的转变。
2.在法治规范上做“加法”,在压力负担上做“减法”,在评价激励上做“乘法”,在破解约束上做“除法”。
3.坚持原原本本学、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坚持联系实际学、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坚持深入思考学、在巩固深化上下功夫。
4.在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战略执行上干在先,在坚持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上立标杆,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上作示范。
5.体现在发展指标上,体现在改革突破上,体现在具体项目上,体现在民生改善上,体现在问题解决上。
6.在升迁去留上选准“比对尺”,在利益得失上选好“参照系”,在政绩评判上找准“对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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