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我区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并对下一步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区文旅局的同志解读了专项整治方案,通报了典型案例,区纪委监委作了工作提示,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也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我都表示赞同,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文旅局等区级部门的负责同志,有东关街道、汶河街道等属地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还有我们区内五家星级旅行社的代表。可以说,这是一次覆盖监管主体、执法力量、属地责任和市场主体的“全链条”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复苏向好,我区旅游业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今年以来,全区接待游客数量、旅游总收入等关键指标均实现了大幅增长,各大景区游人如织,文旅市场热度持续攀升。这既是我们过去辛勤耕耘的成果,也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然而,在繁荣的景象之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也随之抬头,甚至在个别领域变本加厉。“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就像是侵蚀我们旅游产业健康肌体的“病毒”,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也给我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抹黑,更从根本上动摇了旅游产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如果我们对此掉以轻心、麻木不仁,甚至听之任之,那么今天市场的“流量”很可能在明天就变成发展的“负资产”。
因此,开展这次专项整治,绝非权宜之计,而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攻坚战、持久战。下面,围绕如何打好这场硬仗,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
一是深刻认识到这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必须践行的“人民至上”理念。旅游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方式。每一位来到XX的游客,都怀揣着对这座城市的美好向往。然而,“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行程中被强制购物的无奈、导游恶劣的服务态度,都会让他们的美好期待瞬间化为泡影,留下的是对我们城市管理的失望和质疑。当前,全国多地都出现了因旅游市场混乱而引发的负面舆情,其传播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把游客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维护好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是深刻认识到这事关城市的品牌形象,是必须守护的“金字招牌”。XX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拥有得天独厚的文旅资源,这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们引以为傲的城市名片。这张名片的背后,是历代先贤的文化积淀,是全区人民多年的精心呵护。我们绝不能因为少数不法经营者的利欲熏心,因为个别监管环节的疏漏,而让我们辛苦树立起来的“诗与远方”的美好形象,被“欺诈与混乱”的标签所替代。旅游市场的秩序,就是城市营商环境的缩影,就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镜子。守护好这份形象,就是守护XX发展的未来。
三是深刻认识到这事关产业的长远发展,是必须走好的“必由之路”。当前,旅游业的竞争已经从单一的资源比拼,转向了服务品质、消费体验和综合治理能力的全方位竞争。一个充满欺诈、缺乏诚信的市场,是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它只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整个产业生态的崩塌。我们推动此次专项整治,就是要通过“刮骨疗毒”的阵痛,换来产业发展的“脱胎换骨”。我们要的不是短期“回血”的虚假繁荣,而是建立在公平、诚信、法治基础上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正如国内一些旅游转型成功的地区所证明的,规范的市场秩序恰恰是最大的发展红利(Web"。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讲、顾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攻坚战、持久战。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雷霆之势打好精准整治攻坚战
这次专项整治,不能搞“大水漫灌”,更不能“雨过地皮湿”,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市场秩序中最混乱、对产业发展危害最大的六大关键环节,实施“靶向治疗”和“精准打击”。
一要严管导游执业,净化从业队伍。导游是旅游服务的核心要素,是流动的“城市名片”。导游队伍的素质直接决定了游客的体验。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整治导游执业乱象。一方面,要严把“入口关”。文旅部门要会同相关机构,严格导游资格认证与执业许可流程,确保所有上岗导游都经过规范的培训和考核。另一方面,要严抓“过程监管”。要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监管”技术,为每位注册导游建立动态的电子信用档案。该档案要全面记录其从业经历、游客评价、奖惩情况等信息。对于诱导消费、索要小费、擅自增减项目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不仅要依法处罚,更要记入信用档案,实施“积分制”管理。对多次违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其导游证,并纳入行业“黑名单”,实现一次违法、处处受限。正如近期云南昆明对强制消费旅行社和导游处以“顶格”处罚的案例,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就是要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在行业内没有立足之地。
二要规范合同管理,保障游客权益。旅游合同是保障游客和旅行社双方权益的法律基石。合同环节的漏洞是许多后续纠纷的根源。为此,必须在合同管理上实现标准化和透明化。一是推广电子合同。我们要强制要求区内所有旅行社全面推行、使用由国家和省文旅部门推荐的电子合同示范文本,杜绝内容模糊、权责不清的“阴阳合同”。二是建立备案审查系统。文旅局要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旅游电子合同备案审查系统。所有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必须实时上传至该系统进行备案,系统后台应对“不合理低价”等敏感词进行自动筛查和预警。三是强化流程监管。要明确合同的签订、变更、履行和归档全流程的规范要求,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合同欺诈线索的,要及时通报文旅部门,形成监管闭环。
三要整顿购物场所,斩断利益链条。旅游购物是旅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能异化为“强制购物”。必须坚决斩断旅行社、导游与购物店之间存在的灰色利益链。一是实行名单管理。由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旅游购物场所进行资质审核,建立并向社会公布“诚信购物推荐店”白名单。凡是进入白名单的商店,必须在商品质量、价格诚信、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二是严查价格欺诈。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旅游购物场所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标价、模糊定价、质价不符等行为,确保商品价格公开透明。三是严打商业贿赂。公安、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对旅行社、导游收受购物场所回扣、返佣等商业贿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