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客观题(70道单选题,共40分)
绝大多数为行测题目,涵盖法律常识、言语理解、逻辑推理、历史、马克思主义哲学、D史等内容。未涉及数学运算、资料分析、图形推理,也未考查本地省情市情。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20分)
材料:在某地一村便民服务中心,记者遇到前来办理养老金手续的村民闪大爷,他需要盖村委会公章。按照当地规定,他费尽周折先后找街(片区)会计、街长签字后,返回便民服务中心已是17时36分,却被告知已到下班时间,尽管公章就在眼前,却盖不成,只能等到第二天。
一问才知,村委会公章被镇政府锁进了铁箱,上了两把锁——一把钥匙在村里,另一把钥匙由乡镇干部保管。所谓的铁箱就放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柜子上,但想打开并不容易,需找乡镇包村干部拿钥匙,而此时包村干部已下班。
当问及村里办事盖章怎么办时,王主任说,全街道都是这样,不是针对某个村。先由分管村干部或村支书在用章审批单上签字,再找乡镇包村干部拿钥匙开锁、盖章。由于盖章事项较多,包村干部一周至少来两三次。他介绍,原来村章在乡镇,去年才还回村里,有时感觉还没“村章乡管”时方便,“从便民服务的角度讲,村章归村里管比较快捷,便民服务就是要快,是不是?”
针对把村章锁进铁箱的做法,该县县委社会工作部表示:“钥匙由村干部与包村乡干部分别保管,导致群众盖章需乡干部在场,不利于村委充分行使自治权。”
问题1:归纳材料中反映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要求:全面准确,逻辑清晰,10分。
(一)反映的问题
材料反映的是基层治理中“村章乡管”整改流于形式、变相管控村级印章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违规变相管控。“铁箱双锁”模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村章乡管”的新变种,乡镇以锁章方式架空村级自治权,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
二是办事流程繁琐低效。实行双重钥匙管理、层层签字审批制度,受干部下班、人员缺位等因素影响,群众盖章办事屡屡受阻,极大不便群众生产生活。
三是整改落实敷衍走样。2017年民政部已明令禁止,但直至2024年才名义归还,归还后仍以锁箱方式变相管控,暴露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产生的原因
一是治理理念存在偏差。部分乡镇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重管控、轻服务,习惯以行政命令取代协商指导,对村级组织缺乏基本信任,存在“官本位”思想和懒政怠政思维。
二是权责边界认知模糊。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权责界限不清,乡镇干部混淆了“指导”与“干预”的界限,漠视法律法规赋予村委的自治权限。
三是担当意识不足。为防止村干部出现“人情章”“关系章”等问题被上级追责,乡镇采取“一锁了之”的避责方式,以牺牲群众便利换取自身免责。
四是制度机制不健全。未建立科学、便民、规范的公章管理制度,缺乏精细化、智能化的监管手段,只能“一刀切”式管控,暴露出基层治理能力的短板。
问题2: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要求:措施可行,条理清晰,10分。
一是转变治理理念,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乡镇政府对村委的“指导、支持、帮助”定位,摒弃重管控、轻服务的粗放治理思维。组织基层干部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厘清乡镇指导职责与村级自治权责的边界,杜绝越权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