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当前,一些干部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奉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甘当“太平官”。请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谈你对“太平官”现象的看法。
“太平官”现象是指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奉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处世哲学,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上推、面对责任往后缩。表面上看,“太平官”不贪不占、不违规不违纪,似乎“没什么大问题”,但其本质是典型的懒政怠政,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干部作风上的集中体现。“太平官”不仅贻误事业发展,更损害群众利益、侵蚀政府公信力。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太平官”现象恰恰是监督执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同样是失职渎职的表现,同样需要严肃问责。
“太平官”现象的产生,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从主观上看,部分干部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忘记了“为什么人”的根本问题,把“不出事”当作最高追求,把“保位子”当作唯一目标。从客观上看,一是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容错纠错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干部担心“干得多错得多”,宁愿不干事也不愿担风险;三是问责导向存在偏差,一些地方“一票否决”事项过多,导致干部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催生了“太平官”的生存土壤。
“太平官”现象与反复强调的正确政绩观形成了鲜明对照。正确政绩观要求“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而“太平官”恰恰是既无境界也无担当——他们既不愿做“功成不必在我”的铺垫性工作,也不愿担“功成必定有我”的攻坚克难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太平官”不是“好官”,不贪不占只是底线,不作为不担当同样是失职。在全面从严治D的背景下,“太平官”已经没有生存空间——D中央反复强调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同时也明确要“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
治理“太平官”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一是强化监督,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精准执纪问责,对因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形成“不干事也是过”的鲜明导向。三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消除干部的后顾之忧。四是推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相关部门建立以实绩为导向的差异化考核机制,让“太平官”混不下去、让实干者有舞台。五是加强警示教育,用“太平官”被问责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引导大家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题:你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领导安排你对辖区内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在排查过程中,你发现某路段存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面对这一突发情况,你怎么办?
作为执法人员,我的首要任务是完成领导交办的油烟净化排查工作,这是“主业”。但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的安全隐患,也不能视而不见——安全隐患无小事,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在不影响主责主业的前提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主业不耽误、隐患不放过”。这既是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也是执法人员应有的职业素养。
面对共享单车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我会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现场拍照取证,记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具体位置、堵塞程度、周边环境等证据;二是立即联系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求其迅速派人到现场清理调度,恢复消防通道畅通;三是设置临时警示标识,在消防通道入口处放置简易警示牌,提醒市民不要在此停放车辆;四是向指挥中心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情况向单位值班领导或指挥中心报告,说明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的事项。如果现场情况紧急,还可以联系消防救援部门确认消防通道的畅通要求,确保处置到位。
在完成共享单车隐患的初步处置后,我会继续按计划推进油烟净化排查工作。同时,将排查路线进行优化调整,把共享单车问题突出的路段纳入重点巡查范围,做到“一次出行、多项兼顾”。在排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其他类似的安全隐患(如占道经营堵塞通道、私拉乱接电线等),一并记录、一并报告。这样既完成了主责主业,又发挥了执法人员在街面巡查中的“探头”作用,实现了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排查结束后,将油烟净化排查报告和共享单车隐患处置情况分别整理归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这次事件暴露出共享单车管理存在“重投放、轻管理”的问题。排查工作结束后,我会从三个方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向单位提交专题报告,建议联合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运营企业的管理责任和处罚标准;二是建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实现“发现—推送—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三是建议加强源头治理,约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督促其运用电子围栏、定点停放等技术手段规范停车秩序,从源头上减少乱停乱放问题。通过“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让执法工作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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