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2025年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六个对照)
2026-01-29 10:50:03 683

 

 

根据上级D组织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D员的统一部署,X支队D支部委员会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普遍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本次组织生活会要求的六个方面重点内容,深入查摆支部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支部班子对照六个方面要求,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查摆出以下问题:

(一)理论武装系统性深入性结合度有待提升

一是理论学习“消化吸收”转化效果不强。支部虽能坚持“首学”制度,2025年组织集中学习XX次,但部分班子成员满足于“读过了”“学过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缺乏系统性钻研和前瞻性思考。例如,在组织学习D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更多是传达文件要点,结合有组织犯罪新形态、新趋势开展专题研讨不足,将全会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要求转化为侦查打击策略的主动谋划不多。二是“悟原理”的深度和自觉性不足。班子成员在领学导学中,有时照本宣科多,联系侦查实践中的复杂情况、干警思想实际进行深刻阐释少,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个别同志在撰写学习心得时,存在摘抄拼凑现象,未能真正将D的创新理论内化为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三是理论指导实践存在“温差”。面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新型有组织犯罪等挑战,班子运用D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形势、破解难题的能力有欠缺。在谋划2025年专项工作时,虽然强调了引领,但在具体方案中如何体现“统筹发展和安全”等理念,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具体,存在“说做两张皮”的倾向。

(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穿透力创造力尚需加强

一是贯彻落实中的“中梗阻”现象偶有发生。支部班子能够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D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级D委各项决定。但在将上级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宏观部署转化为本支部具体行动时,有时存在机械执行、等靠上级细化方案的情况。例如,在接到某跨区域涉黑线索核查指令后,前期主要等待市局层面协调,主动对接相关地区、整合内部资源开展先期研判的主动性不够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查效率。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不充分。班子能够认识到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服务全市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性,但在如何“更好发挥XX‘三大功能’‘四大作用’”方面,结合支部实际思考不深、落地不实。例如,在推动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整治深度融合上,满足于完成移送“三书一函”的数量指标,对后续整改效果的跟踪问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支部层面的协调推动力度不足,D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未得到充分调动。三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范性有瑕疵。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对D忠诚老实,但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上,有时存在“怕麻烦”心理或认为“业务工作为主”。去年第三季度,支部一名委员因紧急跨省办案,行程变更未能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支部和上级口头报备,仅事后补了手续,反映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规范。

(三)组织生活的性时代性战斗性锤炼不足

一是“三会一课”内容形式创新不够吸引力下降。2025年支部按规定召开D员大会X次、支委会XX次、D小组会XX次,讲授D课X次,但部分活动存在“程式化”问题。主题D日有时与业务工作简单捆绑,去XX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后,未能及时组织D员结合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活动“D味”不浓,教育功能弱化。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查摆问题有时避重就轻,用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相互批评多以“希望”“建议”开头,诸如“在督办某涉恶团伙案时,存在求稳怕错思想,导致侦查节奏偏慢”等直指要害的批评较少,“红脸出汗”未能成为常态。三是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打折扣。班子全年开展谈心谈话XX人次,但较多集中于职务变动、工作调整或出现苗头时,常态化思想交流不够。与长期在外办案的D员民警谈话,多关心生活困难,对其思想动态、面临的压力疏导不足,未能完全发挥谈心谈话凝聚思想、解决问题的功能。

(四)D员教育管理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存在短板

一是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不够敏锐。支部班子履行直接管理监督D员职责,但有时对D员的监督管理融入日常业务不够紧密。例如,个别D员在连续侦办大要案后,产生了松懈厌战情绪,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有所下降,班子未能第一时间察觉并进行提醒,直到民主评议D员征求意见时才有所反映。二是先锋模范作用在攻坚克难中引领不够突出。虽然开展了民主评议D员,但结果运用与激励担当作为结合不紧。在组建某重大涉黑案件专案组临时D支部时,虽然考虑了业务能力,但在有意识地给优秀D员干警压担子、搭平台,并以此示范引领方面,谋划不够深入。三是在职D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实效有待提升。支部XX名D员均完成了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但存在“报而少到”或“到而无效”现象。部分D员参与社区活动仅限于节日慰问,结合自身专业,主动为社区提供扫黑除恶法律咨询、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不高,报到服务流于形式。

(五)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

一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主动性不强。支部虽然要求D员在办案中注重倾听群众呼声,但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机制不健全。2025年,支部受理的线索中,群众主动举报占比不高,反映出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方面做得不够。有群众反映,在配合调查后,对案件后续进展知晓度低,支部在规范回告反馈、做好被害人安抚工作上,缺乏统一要求和有效监督。二是网上群众路线走得不够扎实。支部建立了工作微信群,但主要用于发布通知,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典型案例,与网民互动、收集涉网犯罪线索的主动性不足。个别D员民警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对敏感话题转载评论较为随意,支部虽有过提醒,但未建立常态化的网络言行监督引导机制。三是组织志愿活动与业务结合不紧密。组织D员干部参加的志愿活动,如路口执勤、环境卫生清扫等,与有组织犯罪侦查的专业性结合度低,未能有效展现公安刑警队伍的专业形象和服务价值,群众认同感、获得感不强。

(六)班子自身建设标准与全面从严要求尚有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不够。2025年支部组织了X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但多停留在文件学习、案例通报层面,结合侦查办案特点进行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不深入。例如,在办案经费使用、与协作单位交往等方面,班子更关注是否明显违规,对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警惕性不足,未能做到防微杜渐。有D员反映,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场景结合不紧,印象不深。二是D建与业务融合机制不健全。班子存在“业务硬、D建软”的惯性思维,虽然强调融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是D建工作归D建工作,业务工作归业务工作。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时,业务指标具体明确,D建要求相对笼统,导致融合停留在口头。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时为了迎接检查突击整理材料,未能真正融入侦查办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三是抓作风建设的韧劲有所松懈。班子能够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但在抓支部整体作风养成上,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于D员干警中出现的偶尔迟到早退、会议纪律松散等“小节”问题,批评教育不够严厉,认为不影响大局,未能做到常抓常严、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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