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照五个带头)
2026-01-24 12:50:05 681

 

 

按照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本人紧扣“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2025年全面从严治D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强化担当、锤炼过硬作风,切实把D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的会议主题,认真组织D组会前集中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系统征求各方意见,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逐项复盘销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深刻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4个方面11项问题,以及班子成员、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8条意见建议,本人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细化4个方面15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质量标准,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定期召开D组会议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11项查摆问题全部整改完成,8条意见建议均得到有效落实,整改成果已融入日常工作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发挥D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6次,专题研讨6次,中心组成员带头作重点发言22人次,撰写心得体会38篇。牵头制定《市民政局2025年D的创新理论学习计划》,将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D员干部必修课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期,覆盖全系统D员干部320人次。“七一”前夕,以《坚守民政初心践行为民使命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题讲授专题D课,推动理论学习与民政实践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民政系统宣传阵地管理,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3次,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二)强化D性锤炼,提升能力。始终把建设摆在首位,牵头制定《市民政局D组全面从严治D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版)》《D组议事决策规则》等规范性文件8份,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D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层D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D支部2个,培育D建示范点3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D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全年组织支部主题D日活动48次,D员组织生活参与率达95%以上。深化“D建+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打造“暖阳护老”“为民解忧”等特色D建品牌4个,推动D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基层D组织功能和组织功能显著增强。

(三)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牵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件。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新增养老机构床位800张,改造提升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0个,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65%。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每人每年7200元,临时救助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2.3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8亿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成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9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为1200余名困境儿童提供精准帮扶。

(四)强化担当作为,严守廉洁底线。主动扛起民政事业发展责任,牵头推进殡葬改革、基层治理、慈善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2025年完成殡葬设施改造项目15个,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减免群众殡葬费用1200余万元;培育社会组织品牌项目20个,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惠及群众5万余人次;慈善募集资金突破1.5亿元,实施慈善救助项目32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纠治“四风”问题,精简会议文件,压缩非必要开支,全年会议数量、文件篇幅分别同比减少15%、20%。带头落实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组织廉政谈话60余人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36个,制定防控措施42项,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全系统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忠诚、提高能力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和实效不足。虽然能够按时完成D组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规定动作,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缺乏系统性、深层次钻研,对“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完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倾向,对系统内D员干部理论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统筹考量不足,学习内容与民政业务工作、D员思想需求的契合度不够高。例如,在组织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仅原文传达会议公报和领导讲话,未结合民政领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核心业务开展针对性解读,导致部分D员干部对全会精神在民政领域的实践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难以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二是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形势下民政领域多元思想交织、群众诉求日益复杂的情况,主动开展思想引导、凝聚思想共识的意识不够强,对系统内D员干部中出现的模糊认识和片面言论,缺乏及时纠偏、正面引导的魄力和有效方法,敏锐性和鉴别力有待提升。在统筹推进民政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合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未能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将D的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民政服务效能。例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对部分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存在的“重业务、轻”倾向纠正不够及时,对社会组织中D员的思想引领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导致部分民政服务工作内涵挖掘不深、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能力与民政事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在运用眼光观察、分析和解决民政领域实际问题方面存在短板,对民政工作的属性把握不够精准,有时过多关注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忽视了民政工作背后的意义和民生温度。在应对民政领域重大风险挑战时,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有待提升,缺乏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谋划。例如,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对部分群众存在的抵触情绪预判不足,未能从高度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导致部分改革举措推进缓慢,未能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影响了改革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D性方面。一是D性锻炼的自觉性有所弱化。作为D组书记,虽然能够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开展D性分析,但随着工作年限增长,有时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认为自身D性修养基本成型,主动加强D性锻炼的意识不够强,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静心反思D性修养、检视思想言行的时间较少,对自身思想上的懈怠情绪、工作中的浮躁心态警惕不够。在面对复杂问题和矛盾纠纷时,有时未能从D性原则高度分析解决,存在妥协变通、求稳怕乱的情况,D性修养与D的先进性、纯洁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D性教育形式创新不足、实效性不强。组织系统内D性教育活动时,习惯于沿用集中学习、读文件、看影片等传统模式,缺乏互动性、体验性和针对性,难以激发D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对D性教育的内容设计不够精准,未能结合民政干部直接服务群众的岗位特点、不同层级D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设计差异化教育内容,导致D性教育效果打折扣。例如,在D性教育中,仅组织D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诵读红色经典,未结合民政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开展互动交流和实践体验活动,未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D性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不足。三是D内生活质量有待提升。虽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D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但部分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存在“老好人”思想,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隔靴搔痒,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对基层D支部组织生活指导不够精准,部分基层D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内容空洞、形式单一,难以满足D员干部D性锻炼的实际需求。例如,在参加分管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对支部D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不够,导致部分D员干部在发言中回避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D内生活的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未能充分体现。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敬畏人民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虽然能够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但主动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的频次不够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对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真实诉求掌握不够全面、精准。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前瞻性不足,有时存在“群众找上门才办”的被动服务心态,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跟踪督办不够到位,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例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虽然新建、改造了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但对部分农村地区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上门服务需求调研不够充分,导致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不高,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未能真正实现“按需供给”。二是敬畏组织的观念不够强烈。对D的组织制度、组织原则执行不够严格,在落实D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有时因工作繁忙,对D组会议定事项的跟踪问效不够及时,部分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未能完全按照组织要求抓好落地见效。对系统内D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教育不够深入,自身带头遵守组织纪律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导致部分D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存在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等问题。例如,在推进重点民政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进展情况向D组汇报不够及时、全面,存在“先推进、后汇报”的情况,违反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相关要求。三是敬畏法纪的纪律观念不够牢固。对D纪国法和民政领域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对新形势下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等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纪律规矩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在日常工作中,对系统内D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提醒不够频繁、不够严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得不够到位,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例如,在开展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中,虽然建立了监管机制,但对基层民政干部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潜在风险警惕不够,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准则》等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不够细致,未能有效引导基层干部规避纪律风险,部分乡镇(街道)出现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担当作为的劲头有所减退。存在“求稳怕乱”思想,认为民政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面对民政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缺乏主动破解的勇气和魄力,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搬经验,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不足。在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的力度不够,对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毅力。例如,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面对群众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未能主动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仅停留在落实上级政策层面,导致殡葬改革推进力度不足,乱埋乱葬、厚葬薄养等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干事创业的实效不够明显。在推动民政工作提质增效方面,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缺乏系统谋划和精准施策,部分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在培育民政工作亮点、打造特色品牌方面,缺乏长远规划和持续发力,部分品牌项目仅停留在表面,未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例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虽然培育了一批社区治理示范点,但对示范点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复制不够到位,未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导致基层治理水平整体提升缓慢,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存在差距。三是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民政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协同性强,但在推进跨部门协作过程中,主动沟通协调的意识不够强,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佳。在应对复杂局面和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缺乏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预案,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不够。例如,在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时,虽然能够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但与应急管理、财政、卫健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救助物资调配、人员安置等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导致救助工作效率不高,未能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全方位保障。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DD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实。对D组全面从严治D主体责任的理解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D建”倾向,日常工作中更多关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业务工作的推进情况,对D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对系统内D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不够严格,D建工作考核指标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导致D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在制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时,对D建工作考核权重设置偏低,考核内容过于笼统,未能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部分基层D支部对D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二是D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系统内D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D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果断,缺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勇气。对基层D支部D员发展、D费收缴、组织生活开展等工作指导不够精准,部分基层D支部存在D员发展程序不规范、D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例如,发现部分D员干部存在迟到早退、工作作风散漫等问题,仅进行口头提醒,未采取进一步约束措施,导致个别D员干部纪律观念逐渐淡化,影响了全系统工作作风的整体提升。三是D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作为D组书记,虽然能够带头落实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在压力传导方面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对基层D支部D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够频繁、不够深入,未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完善,对民政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全面,防控措施不够具体,存在廉政风险隐患。例如,在民政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监督执行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导致部分项目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招投标程序不严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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