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机构编制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执行县委编委批复的"三定"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职能配置落实到位。按照"三定"规定明确的12项主要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建立职责任务清单,做到职责边界清晰、权责对应一致。二是内设机构设置规范。按批复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等5个内设机构,未擅自增设、合并或撤销机构。三是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核定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8名,实有在编人员42人,无超编进人现象。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均在职数限额内。
2024年度机构编制督查中,县委编办指出我局存在"部分股室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偏低"两个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一是优化股室职责分工。重新梳理各股室职责边界,制定《股室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股室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全年新增持证执法人员8名,持证上岗率从78%提升至95%。目前,两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
我局牵头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2个部门。2025年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办公室会议6次,协调解决跨部门执法争议事项8件,推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城市管理执法专班,由我局1名副局长兼任专班负责人,抽调相关部门人员5名集中办公,主要负责城区市容秩序整治、违法建设查处等专项工作,运行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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