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整改的方案
2026-01-02 08:10:02 678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D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根据近期上级D委及国资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集团在过往巡察整改与内部管理自查中发现的潜在风险与薄弱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特制定本自查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遵循《D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D建工作的意见》等D内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聚焦集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以高度的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通过本次自查整改,旨在全面提升集团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为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履行国有资本运营主体职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整改任务与主要措施

()全面压实D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责任。

整改重点一: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领会不够系统深入。集团部分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同志及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对《D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单位颁布的干部选任工作流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透彻,理解存在偏差。在以往个别批次的干部选拔工作中,暴露出民主推荐环节参与人员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廉政意见的时点滞后于D委会研究决定、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制度未能严格执行等程序性问题,反映出对政策细节的掌握和执行尚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纳入集团D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级D组织学习计划,特别是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全体人员需带头精学深研,针对考察推荐范围界定、廉政意见征求时序、'双签字'制度落实等易发问题,组织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确保相关人员学懂弄通、熟练掌握。二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定期组织学习新修订、新出台的干部人事政策,确保集团的选人用人工作始终与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三是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编制《XX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操作手册》,将法规要求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步骤和表单,杜绝类似程序性瑕疵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D委书记、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D群工作部

整改时限:即行即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重点二:D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干部带队伍的意识有待强化。在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和考察环节中,存在D委班子成员参与度不高的情况。部分班子成员未参加对拟提拔人选的谈话推荐或深度考察谈话,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成长路径、德才表现、群众口碑等情况未能主动发表建设性意见。在D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有时存在讨论不够充分、意见表达较为单一的现象,未能完全发挥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优势,影响了D委在干部任免中'集体画像'的精准度。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D委班子成员的管D治D责任意识,明确其在分管业务领域同样肩负着培养、管理、监督干部队伍的职责,要求班子成员必须按规定参加重要的干部推荐和考察谈话工作,对拟任人选的表现、专业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要充分发表意见,尤其要对分管领域的人才梯队建设提出前瞻性规划。二是严格执行《D委(D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D委会会议记录,确保每位委员的意见,包括不同意见,都得到客观、全面、准确的记录,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建立干部动态分析研判机制,要求D委班子成员定期在D委会上通报分管领域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为科学动议、精准选人提供一手信息。

责任领导:D委全体成员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

整改时限:即行即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重点三:对干部选拔任用部分关键环节的把关不够严密。在过往操作中,对于部分非竞争性选拔的领导岗位,存在未按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并获取不实行竞争上岗批复函就启动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程序的情形。此外,在征求干部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事项意见时,存在程序不及时、不完备的问题,未能做到在提交D委会研究前完成所有前置审核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掌握关于竞争上岗、职级晋升等方面的最新政策要求,确保所有干部任免事项的启动程序合规合法。二是人力资源部要制定严格的干部提拔任用上会材料审核清单,对前置审核材料,如各类鉴定意见、报备批复等,进行逐项核对,凡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一律不得提交D委会审议。三是强化考察组的责任,考察组成员的构成应精干高效,明确分工,确保每位成员都能在考察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避免'挂名'现象。

责任领导:D委全体成员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

整改时限:即行即改,并长期坚持

(二)深化干部素质考察的深度与广度。

整改重点一:素质考察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画像不够精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虽然考察方案中均明确要求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但在实际操作中,谈话内容有时过于侧重了解工作能力和业务实绩,对忠诚、定力、担当、能力、自律等素质的深挖细究不足。考察记录有时过于笼统,多为'总体评价好'等概括性语言,缺少具体事例和细节支撑,对干部存在的不足之处了解记录不够,导致对干部的评价不够立体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方案,设计更为具体、深入的考察谈话提纲,突出素质考察的核心地位,增加有关考察对象在重大原则、重大斗争、重大项目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对待个人名利、处理复杂问题时所展现的立场和智慧等方面的内容。二是加强对考察组成员的培训,提升其鉴别力和谈话洞察力,要求考察组不仅要听取对考察对象的总体评价,更要善于追问细节、挖掘事例,全面了解其在不同场合、不同情境下的表现,并如实、详细记录。三是严格执行干部廉洁自律'双签字'制度,确保在2019年3月新《条例》实施后的所有提拔或职级晋升中,均按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本人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双重确认,补齐过往缺失材料,并形成制度化约束。

责任领导:D委书记、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

整改时限:即行即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重点二:D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不够深入细致,分析研判不足。在D委会审议部分干部任免事项时,考察组的汇报内容有时过于简化,仅侧重于报告民主推荐的得票率和民主测评的等次分布,而对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分析、岗位匹配度评估、主要优缺点以及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需要关注的情况等汇报不够充分。当个别谈话对象对拟任人选提出保留意见或'不发表意见'时,考察组未能深入追问原因,D委会在听取汇报时也未能对此类异常情况给予足够重视和深入研讨,影响了决策的审慎性。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考察组向D委会的汇报内容和格式,要求考察组必须提交书面综合考察报告,内容应全面覆盖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群众公认度、岗位匹配度、主要优缺点、民主推荐与测评数据分析、档案审核、廉政鉴定、信访举报核查等'凡提四必'的全部情况。二是对于考察中出现的弃权、反对或不发表意见等情况,考察组必须深入了解原因并如实记录,向D委会进行专题说明,由D委会集体分析研判,判断其性质和对干部任用的影响。三是D委会在研究干部任免时,必须留出充足时间进行讨论,对考察组汇报的情况要详细追问,对班子成员提出的疑问要充分解答,确保在信息对称、讨论充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责任领导:D委全体成员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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