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领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坚持D的领导,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D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D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这是我们D立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发展需要、深刻把握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形势作出的科学决策,对于巩固全D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文化思想,把D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聚焦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助力国家软实力持续提高。
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在信息技术推动下,数字经济蓬勃兴起、数字社会加速构建,不仅拓展了文化领域发展空间、释放了文化发展活力,而且为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破解数字鸿沟等难题提供有效之策,为文化领域治理创新注入新动能。同时应当看到,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也为文化领域治理带来了新挑战,使各种错误思潮、杂音噪音的传播“有机可乘”,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如何针对这一发展形势,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赋能作用,不断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是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为此,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时与势,坚持D的领导,坚持守正创新,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以高效能治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新成效。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平台经济兴起成为潮流。在信息化条件下,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同时文化传播的时空限制被打破,文化领域的治理范围从线下拓展到了线上,涵盖了各类网络文化创作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和视频分享平台等。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充分激发平台企业参与文化领域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此,要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构建权威的文化资源数据库和高效的数字文化资源交易平台,鼓励引导相关企业打造更多文化产业新业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养人心志、育人情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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