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深悟透不够系统深入。对照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局D组在理论武装中仍存在“急用急学、现用现学、畸轻畸重”等问题。虽然能够按要求组织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上级精神,但缺乏对D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系统研读和深度思考。部分同志满足于“学过了”“参加了”,未能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转化力明显不足。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有效。理论学习与民政主责主业融合度不高,虽然组织开展了D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但对D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民政工作的工作要求研究不够深入,在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工作中,未能充分运用D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例如,在推进林地资源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过程中,习惯沿用传统路径,缺乏运用新发展理念谋划布局的创新举措,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群众满意度不高。
3.思想解放程度有待提升。部分D员干部存在“跟着学就行、干好本职即可”的消极心态,未将理论学习作为提升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的根本途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缺乏系统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不彻底,导致在面对复杂民生问题时站位不高、视野不宽、办法不多。
4.以学增智成效不明显。虽强调学以致用,但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基层治理现代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等新挑战时,仍存在“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现象。例如,对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尚停留在表面,尚未形成契合我市实际的D建引领社区治理新机制。
1.“三力”仍需强化。由于理论武装不扎实,部分班子成员在识别风险、把握方向上存在短板,未能将“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指导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思想工作时,方式方法单一,未能有效激发一线D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导致部分单位存在“学不深、记不牢、用不准”等问题。
2.心怀“国之大者”意识不强。对D中央关于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基本民生保障等重大战略部署理解不深,未能自觉将民政工作置于全市乃至全省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例如,在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时,对如何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不够深入,全局性、前瞻性不足。
3.工作谋划站位不高。作为基层D组织委员,在探索“D建+民政服务”融合模式上创新不足,组织生活形式单一,未能有效结合民政业务特点打造特色品牌。在凝聚基层干部队伍合力、倾听群众呼声、整合群众智慧方面做得不够,导致部分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存在梗阻。
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在班子议事决策中,存在“分工即分家”倾向,部分成员只关注分管领域,对全局性议题参与度低、建言献策少。例如,在研究干部职级晋升、绩效考核等涉及切身利益事项时,征求意见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吸纳合理建议,影响了队伍稳定和组织公信力。
1.钻研业务精神有所弱化。面对民政领域政策密集更新、服务对象多元复杂的新形势,部分干部存在“吃老本”思想,主动学习新政策、新技能的积极性不高。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掌握不深,处理复杂信访或特殊困难群体诉求时显得力不从心。
2.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扎实。虽然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并按要求开展了专题调研,但存在“走马观花”“重形式轻实效”问题。今年共赴基层开展高质量发展专项调研6次,收集意见建议42条,但对其中15条涉及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问题,未建立闭环整改机制,群众反映“说了也白说”。
3.开拓创新意识不足。面对数字化转型、智慧民政建设等新趋势,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主动谋划。例如,在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平台建设中,仍依赖传统人工审核模式,未能有效运用大数据比对提升精准救助水平。
4.应对复杂问题能力欠缺。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处理新问题,缺乏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在处置社会组织违规活动、殡葬领域乱象等敏感问题时,存在“怕惹事、怕担责”心理,斗争精神和攻坚魄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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