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法治护企舆情护航”xx研讨会上的发言
2025-12-26 09:00:02 679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们主要是增量型发展,体现在民营经济的“xxxxx”贡献。过去的改革,主要是发展型改革,而后进行治理型改革,目前表现为人本型改革,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今天我们相聚在美丽的蓉城,共同探讨在人本型改革背景下如何构建新时代的亲清政商关系。为什么要讨论这个问题?这是D中央的重大决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世界各国经济繁荣的基本经验,更是关乎我国当前经济活力、社会风气与法治实践的重要话题。

一、深刻内涵:亲清统一的共生哲学

亲清统一,是政商的共生哲学,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维与治理智慧。

是前提,是情感基础与行动自觉。它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尽职尽责,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心系民营企业,责系民营企业,在当今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的势头下,主动靠前服务,在体察企业疾苦的同时,耐心倾听企业的呼声,做到而不。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竭力优化营商环境,是的应有之义。这需要我们政府部门畅通沟通渠道,提升服务效率,切实将政策的暖意精准滴灌到企业发展的根茎上。

是底线,是原则边界与法治准绳。它要求我们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在政商交往中坚持底线思维,有道有序、做到公私分明,做到而不。这个底线必须建立在法治框架之下,涉事及关系各方应该共同恪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一方面,企业家要发扬企业家精神,洁身自好、守法经营,强化没有内卷”“没有难题等理念;另一方面,干部要廉洁自律、公正用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共同守护亲清界限的目的。

是共生关系。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将会导致服务缺位,发展为之受滞;只,则会滋生腐败,让公平为之蒙尘。亲清统一的本质,是政商的和谐共生,是寻求服务效率与程序正义、发展热情与规则冷峻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二、标准边界:为政商交往提供清晰导航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明确如何为不可为的标准边界。

如何为的关键在于法治公心法有授权才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律、纪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我们的领导干部应大胆履职,积极作为。例如,组织合规的调研座谈、政策宣讲,依法依规落实惠企政策,高效处理企业合规诉求、为企业发展尽力排难等,都是的体现。

不可为的边界在于公权私利。公权不可私用,必须为民服务,坚决杜绝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任何以权谋私的勾肩搭背、任何试图通过围猎干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对的严重破坏。

可为不为有个清晰边界,这就是法律的半径、纪律的戒尺和道德的底线。它为政商双方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交往规则,是保护干部、护航企业的防火墙

三、前车镜鉴:以正反案例昭示路径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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