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巡察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巡察组进驻我公司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司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这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下面,我代表*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D委,将2024年以来公司的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对照巡察要求自查自纠发现的主要问题,向巡察组作简要汇报。
2024年以来,公司D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功能定位,积极履行投资融资、项目建设、资产管理和运营等核心职责,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担当作为。截至2025年9月,公司总资产达XX亿元,净资产XX亿元。2024年,公司系统共谋划实施项目66个,年度计划投资约XX亿元,涵盖了工业产业、文旅融合、社会民生和城市更新地产等四大业务板块。尽管在推动区域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D中央、省市区委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差距和深层次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公司D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虽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至今组织专题学习28次,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D日等学习活动超过200场次,实现了D员干部学习教育全覆盖。但从实际效果看,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仍显不足。部分学习满足于读原著、学原文,但在如何运用D的创新理论指导公司四大业务板块的转型升级、破解融资难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具体实践上,深入研讨不够、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比如,在学习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时,讨论多集中于概念理解,但在如何结合公司实际,通过基金投资、产业园区升级等方式培育区域新质生产力方面,缺乏可操作、可落地的战略规划和项目储备,导致学习成果向发展实效转化的路径不清晰。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式。在项目投资决策中,有时过于看重项目的短期效益和现金流,对是否符合绿色、协调、创新等新发展理念的考量权重不足。在工业产业投资领域,对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项目投入较多,但在前瞻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存在“看不准、不敢投”的畏难情绪,导致产业投资的引领性和创新性有待加强。在地产开发板块,部分项目仍延续“高周转、快开发”的传统模式,对标先进地区,在智慧城市、绿色建筑、韧性社区等新理念的融入和实践上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服务全区中心任务的精准度和贡献度有待提升。公司虽然承担了多个区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但有时存在“被动领任务”而非“主动谋作为”的倾向。在服务“*新区”开发建设、推动“*产业带”能级提升等全区重大战略中,前瞻性研究和主动策划能力不足。例如,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公司主要承担了基础设施代建和部分安置房建设任务,但在如何通过市场化手段导入优质产业资源、提升片区长期运营价值等方面,思考不深、作为不多,未能充分发挥国企在片区综合开发中的“操盘手”作用。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力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虽已收官,但部分改革任务的“形”已具备,“神”仍不足。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在部分二级子公司尚未完全实现刚性兑现,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的强挂钩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仍有堵点,2024年以来通过市场化方式招聘中高层管理人员仅3名,占比偏低,干部队伍的活力和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为混而混”的倾向,部分混改企业“混”后未发生实质性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变化,“改”的效果不彰。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问题尚未根除。公司D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多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投资项目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文旅项目运营中的文化导向风险等进行专题研判较少。企业文化建设与品牌宣传力度不足,社会对公司在民生保障、产业培育等方面的贡献认知度不高,未能有效凝聚起推动公司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系化能力存在不足。风险防控意识主要体现在“不出事”的底线思维,但前瞻性、系统性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较弱。第一,投资决策风险。投委会在评审项目时,对市场分析和财务测算的依赖度高,但对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尽职调查和压力测试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的决策风险敞口。第二,政府债务风险。公司作为区级主要融资平台之一,近年来为支持区域发展承担了大量融资任务,资产负债率持续处于高位。虽然目前债务结构总体安全可控,但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金融政策收紧的背景下,后续融资渠道变窄、融资成本上升的压力巨大,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第三,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在建项目多、战线长,涉及深基坑、高边坡、大型机械作业等多个危大工程。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但个别项目现场仍存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对分包单位“以包代管”、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等问题,安全生产风险依然存在。第四,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有漏洞。涉密文件和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淡薄,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敏感信息、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传输内部文件等现象偶有发生,存在失泄密风险。
公司D委始终把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任务,持续加强纪律教育,深化作风建设。但自查发现,全面从严治D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依然存在。
一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示范带动作用有待加强。作为D委书记,我本人在抓业务工作和抓管D治D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均衡。虽然坚持定期听取D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但在深入一线、直面问题,与普通员工、项目合作方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方面做得还不够。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偏“软”,导致责任压力未能有效传导。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部分班子成员认为自己主要是业务干部,管好业务是主责主业,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D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在部署业务工作时强调廉政要求多,但在后续的检查督导、风险排查上跟进少,对分管领域干部员工的日常思想动态、社交圈、生活圈情况了解不深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存在盲区。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仍是廉洁风险高发区。尽管公司出台了一系列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有漏洞。例如,在部分非必须招标的零星工程、维修项目中,存在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在供应商库管理上,动态调整和清退机制不健全,少数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服务质量下降、报价偏高,但依然能够持续获取项目,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风险需要高度警惕。二是资产管理和运营环节存在“跑冒滴漏”风险。公司持有大量经营性物业,包括商业街区、写字楼、标准厂房等。在资产招租过程中,定价机制不够透明,个别“二手房东”低价承租后再高价转租,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在资产处置环节,评估定价的监督制衡机制不完善,存在因信息不对称或人为干预导致国有资产被低估处置的风险。三是融资和资金管理领域存在潜在风险。在融资过程中,与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往来频繁,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公司资金体量大,资金存放、调拨、支付等环节的内控制度虽然健全,但部分二级子公司在执行层面存在审批不严、流程简化等问题,给资金安全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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