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我区于2025年9月启动并扎实推进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本次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以精准施策、科学治污为核心,全力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5年11月20日,攻坚行动已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立足于区域产业结构与污染源特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通过构建系统化的管控体系、运用现代化的监测手段、压实全链条的治理责任,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管理效能的双提升。
科学的顶层设计与高效的应急响应是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行动伊始,我区便着力于夯实数据基础,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能够精准落地。
首先,全面构建了动态化、精细化的污染源排放清单。组织园区内超过140家工业企业,首次完成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的填报工作。该清单不仅涵盖了PM2.5、PM10、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常规大气污染物,还创新性地将二氧化碳(CO2)排放纳入统一管理框架。此举标志着我区在环境管理上实现了从单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从应对空气污染向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性转变,为后续的差异化管控、错峰生产以及总量控制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其次,大幅提升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精准性与有效性。针对园区内排放量大、环境影响显著的15家重点涉气企业,我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协助其修订并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响应操作方案。新方案彻底改变了过去“一刀切”式的减排模式,转而细化到每一条生产线、每一个具体工序和每一台关键设备。方案中明确了不同预警等级下的具体停产、限产设备清单,并科学核算了对应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额度,确保应急指令下达后,企业能够快速、有序、有效地落实减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冲击。
为破解传统环境监管中存在的发现难、溯源难、取证难等问题,我区大力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将传统的人工巡查与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紧密结合,构建了“人防+技防”的立体化监测监管网络。
在日常监管方面,针对夜间、节假日等监管薄弱时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异味问题,组织开展了常态化的夜间异味专项突击检查。自行动启动以来,累计开展此类专项检查70余次,有效震慑了潜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为了提升问题发现的精准度,我区引进了先进的移动式走航监测技术。通过搭载高精度传感器的监测车辆对园区及周边进行网格化巡航,累计实施了5次大规模的走航监测。该技术能够实时分析空气中多种污染物的浓度变化,并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生成污染云图,从而精准锁定高值异常区域。
在执法联动方面,依托走航监测提供的高值数据,执法人员能够迅速圈定重点排查范围,进行靶向检查,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行动期间,根据监测结果与现场核查,共计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督促企业完成了15项具体的环境问题整改。为强化警示教育,对2家环境管理不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实施了行政约谈,传导了监管压力。这种以数据赋能、精准溯源的治理模式,推动了异味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从源头得到有效管控。
通过一系列综合性防治措施的深入实施,我区秋冬季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
在企业层面,系统性的排查整改工作全面铺开。结合全省范围内部署的专项检查行动,我区对9家重点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开展了深度检查,共发现并督促企业完成了2项关键性问题的整改。同时,对园区内110余家涉气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针对发现的废气收集效率不高、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缺失等问题,累计下达了66份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已下达问题的整改完成率超过90%,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
在区域减排成效方面,尽管针对本轮攻坚行动的精确量化评估报告尚在编制中,但参考国内其他地区类似攻坚行动的成效数据可以预见,我区主要污染物削减成果将十分显著。例如,有研究表明,在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下,区域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通常可达到20%至30%之间。而在其他城市开展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曾实现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PM10和PM2.5排放量相较于基准年分别削减34%、19%、31%、22%和29%的优秀成果。综合我区本次行动的强度与覆盖面,可以合理推断,区域内主要工业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已实现较大幅度的削减,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的稳定达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次攻坚行动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强有力的资源投入与制度保障。在资金投入方面,虽然我区本级财政并未设立独立的专项预算科目,但行动的开展有效承接了国家与省级层面的宏观政策与资金支持。根据公开信息,2025年度财政部已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总额高达136亿元,这些资金为地方开展污染治理、监测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保障。我区通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将部分资金用于采购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如前述的走航监测服务,确保了专业技术在攻坚行动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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