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助企行动、就业促进行动、节水行动、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的号召,将六大行动作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我们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六个实质化”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46件,审结2655件,结案率81.79%,审执标的达XX亿元。其中涉企案件审结效率同比提升5.7%,通过专项执行行动为企业追回损失XX万元,执行到位标的XX亿元,平均执行天数缩短至32.76天。在服务重大项目方面,设立专业化法官工作室,对接重点项目100余个,办结重大项目关联案件300余件,有力保障了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
我们深知“六个行动”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在具体工作中,院D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先后8次专题研究审定实施方案,围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公正司法等主责主业,制定15项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业务庭长具体抓、法官负第一责任、审管办全方位监督的“五位一体”管理体系,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工作格局。
重大项目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和“助推器”。为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实施,我院积极探索司法服务保障新模式,构建了全方位、全流程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我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从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破产审理等环节全面发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我们成立了“惠企快执中心”,按照“一支队伍、一本台账、一套机制、一列流程”的工作思路,组建“1+1+1+N”快执团队,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该中心成立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6067件,平均办案用时13.91天,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坚持因案施策,针对微小标的、追索劳动报酬等事实清楚、情况简单的易执案件,由快执团队在15日内执行到位;针对适宜和解的案件,主动推送至调解组织或行业协会,开展执前和解;针对情况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件,由相关法院执行局另行组织团队进行攻坚或“执转破”,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执企业的经营影响。
在破产案件中,区分不同企业情况,分类处理:对无法挽救和不具备重整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企业走出困境。2025年以来,已成功帮助2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盘活土地5691.86亩,安置职工2516人,有力促进了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的良性发展。
同时,我们定期召开“云上会客厅”,组织资深法官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2025年以来,已与县工商联联合邀请县内民营企业9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0余条,最终形成《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指导。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实现了司法服务从“被动审理”向“主动服务”的转变,赢得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院始终把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我们坚持双保护司法理念,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平衡好为用人单位减负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就业稳定,为用人单位生存发展、有序运转创造条件。对于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劳动争议,我们积极引导双方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克时艰。
针对新就业形态带来的法律问题,我们支持和规范发展网约配送、移动出行、网络直播等平台就业,建立涉新业态从业人员民商事归口审理机制,实现涉新业态案件电子标识化,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合理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支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支持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灵活用工,引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规范发展。
我们还注重“双向普法”和“双向保护”,一方面精准对接不同企业法律需求,引导企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经营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送法进企业、村(社区)普法课堂、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法治大喇叭”等形式,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增强务工人员和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2025年以来,已开展各类就业相关普法活动15场,覆盖企业和劳动者3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企业和劳动者的法治意识。
四是创新劳动争议解纷机制。为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我院与县总工会联合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等加强诉前调解。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六方联动”机制,强化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当事人在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就调解协议申请仲裁确认或司法确认。
在扶贫车间集中、务工群众较多的易地搬迁安置点设立诉调对接站,将调解、普法宣传和诉讼服务送到务工群众“家门口”。在县产业园区设立服务站,安排专人入驻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园区招商引资、纠纷处理等提供“点对点”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提高审判效率。2025年以来,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劳动争议38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我县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节水行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环境资源审判中,我们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探索“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2025年以来,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45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18件,行政案件15件,通过判决和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补植林木120亩,恢复耕地60亩,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同时,我们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支持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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