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综治中心进驻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2025-11-05 09:10:05 678

 

 

为强化县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职能,规范入驻单位及人员管理,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各单位入驻中心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心为主”原则,派驻期间由县综治中心统一管理,其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原单位年度考评决定性依据。

二、中心管理职责

1.制定岗位职责清单及考核标准;

2.实施日常考勤、业务督导及纪律检查;

3.开展季度、年度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

4.对不称职人员提出调整建议。

三、考核方式

1.定期考核。结合入驻人员考勤、工作表现等内容,对其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每季度对入驻中心的公务员进行考核等级评定,并推送给入驻单位作为季度考核意见;每年对入驻中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进行考核等级评定,并推送给入驻单位作为年度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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