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XX市统计局印发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就部分地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领导同志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的明确要求,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会议、省统计局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暨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和XX市统计局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暨统计法治工作会议要求,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扎实开展“四个必查”,强力推进“三个一批”,持续深化巩固纠治成果,旗帜鲜明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作坚决斗争,以高质量完成专项纠治工作迎接D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自纠整改与追责问责相结合,案件通报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成立XX镇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在办公室,XXX同志任专班召集人,XX、XXX、XXX三位同志作为专班成员,负责调度组织专项纠治具体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围绕4项必查内容,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对2017年以来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1.梳理统计联网直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等开展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QQ、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自查主体:相关部门
2.梳理各部门制定印发涉及统计部门的文件,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
自查主体:D政办、统计站
3.梳理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相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自查主体:D政办、统计站
4.梳理收到的群众举报统计违法线索,上级统计部门转交线索,检查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自查主体: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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