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综治维稳工作作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聚焦矛盾化解、重点管控、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四大关键领域,以“四个强化”为有力抓手,纵深推进综治维稳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年实现“三个未发生”(未发生重点人群肇事肇祸案事件、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综治维稳工作综合考评位居全市第一方阵,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
矛盾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XX县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确保矛盾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深入推深做实“1+4+N”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以县级统筹为“1”个核心,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楼栋(院落)“4”级联动为支撑,各类社会组织、行业专家、志愿者等“N”方力量为补充,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排查格局。严格执行“村每周、镇每旬、县每月”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针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10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常态化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行动。2024年,全县共排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366起,其中征地拆迁类45起、劳资纠纷类62起、邻里矛盾类98起,均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有效防止了矛盾积累、风险叠加。
建立涉稳信息“日排查、日收集、日报送”工作机制,明确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信息报送责任人,每日对辖区内、行业内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关注疫情防控后续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下的民生问题、特殊群体诉求等潜在风险点。通过基层网格员走访、群众主动反映、部门信息共享等多种渠道,确保涉稳信息“不遗漏、不延误”。2024年,共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推送高质量风险隐患信息186条,内容涵盖企业欠薪、小区物业纠纷、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众不满等各类问题,所有信息均由县综治维稳办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精准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办结率达100%,实现了风险隐患“早预警、早处置”。
打破部门壁垒、区域界限,建立“上下联动一体、排查调处一体、协调联动一体、化解帮扶一体”的多位一体工作模式,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单一处置”向“综合施策”转变。在县、乡两级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吸纳法院、公安、信访、住建、人社等部门入驻,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在村(社区)建立“百姓评理说事点”“调解工作室”,邀请退休干部、老D员、乡贤等担任调解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202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099件,成功调处3057件,化解率高达98.64%。其中,通过“百姓评理说事点”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微纠纷”823件,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是综治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XX县坚持“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工作目标,通过分级分类管控、常态化通报调度、健全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重点人群引发安全风险。
针对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涉邪教人员、涉恐风险人员、重点信访人员等十类重点人群,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管理台账,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民警、医护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常态化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划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对高风险人员,落实“每日走访、实时跟踪”管控模式,确保24小时不失控;对中风险人员,实行“每周走访、定期评估”,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对低风险人员,开展“每月走访、关爱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024年,全县共评估重点人群2745人,走访摸排重点人群1477人,其中对89名高风险精神障碍患者全部落实监护人补贴和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措施,有效杜绝了重点人群肇事肇祸风险。
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每月由县综治维稳办汇总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对重点人员肇事肇祸警情、管控漏洞、工作推进滞后等问题进行全县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每季度召开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2024年,共通报并处置重点人员肇事肇祸警情32起,其中精神障碍患者走失警情15起、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警情8起、涉信访人员缠访闹访警情9起,所有警情均通过多部门联动快速处置,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组织召开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调度会4次,重点解决了跨区域重点人员管控衔接不畅、部分重点人群帮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5个,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制定出台《XX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公安、民政、卫健、司法、人社等部门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帮扶救助”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从“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针对跨区域流动的重点人员,创新实行“双列管”制度,即流出地和流入地均将其纳入重点管理范围,流出地及时推送人员基本信息、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情况,流入地及时跟进走访、评估、管控,确保人员流动过程中“风险不脱节、管控不断档”。2024年12月3日,县综治维稳办接到外地公安机关协查通报,一名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可能流入我县,立即启动“双列管”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公安、卫健、乡镇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仅用3小时就找到该患者,并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成功处置了一起个人极端重大风险隐患。截至2024年底,全县十类重点人群共5141人,各类重点人群底数清晰、情况明确、管控扎实,未发生一起重点人群引发的安全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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