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破解民营企业引才留才难瓶颈,市委政研室(改革办)赴浙江、广东、成渝等地开展专题调研,梳理分析了其引才留才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工作建议。
先行地区以人才引领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不论是D委政府还是民企本身,对人才引进工作都有强烈的紧迫感,持续创新引才举措,主动集聚人才,以人才兴推动企业兴。
(三)完善评价体系,赋予民企自主权限。先行地区之所以能将人才评价改革落到实处,正是抓住了“让企业成为人才评价主体”这一关键,向企业充分放权授权,真正实现让用人者评人,把民企急需紧缺的人才留住用好。一是推动下放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人才管理部门主要履行名额分配、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谁用谁评价”的原则,将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下放给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民企,有效提升人才评价自主性与精准性。比如,深圳市南山区在全市率先出台“领航计划”2.0政策,根据各企业的经济贡献、承担科技项目、人才规模等因素,分类授权开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分配名额自主评价推荐人才,并向区人才工作局申请发放“南山领航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揽子政策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二是推进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向专业技术人才密集、人事管理规范、有意愿且具备承接能力的民企下放职称自主评审权,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比如,绍兴市2021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通知》,部署开展民营经济工程技术领域社会化评价试点工作。今年3月,绍兴市进一步出台《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采认试点方案》,探索开展企业职称任职资格采认模式,从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集群的民企中遴选若干试点单位,支持其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自主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直接认定为对应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依据,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用结合、以用促评。
(四)强化正向激励,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先行地区在人才激励方面更加关注激励对象的差异化需求,综合运用绩效激励、个税激励、股权激励、荣誉激励等多种激励手段,引导民企构建充分体现人才知识、技术、管理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人才获得更多真金白银的回报,进一步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一是拓展“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方式。在加大对优秀民企人才奖补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使命激励、贡献激励,增强人才的获得感参与感。比如,东莞市民营经济占市场主体95%以上,为吸引留住更多产业链创新链环节的关键人才,研究推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激励措施。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骨干人才,由市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最高100万元)奖励至个人;设立“产业创新人才奖”,对在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予以专项奖励;每年从企业中选拔1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授予东莞市“首席技师”称号;向作出突出贡献的民企家授予“东莞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东莞市光彩事业贡献奖”等称号。二是创新企业内部激励机制。鼓励民企推行“人才合伙制”,对人才实施股权、期权激励,实现人才与企业共享成果与利益、共谋成长和发展。比如,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1984年初创时宁波的一家乡镇企业,到全球领先的综合光学零件及产品制造商,企业持续快速的发展与其始终践行的“人才第一”、“共同创造”理念密不可分。企业坚持将股份激励作为基本激励制度,创造性提出“钱散人聚”的分配机制,先后四次进行大规模股权分配。从1994年在册员工350人全部成为股东,到2003年对100名“舜宇优秀人才”授予股份,再到2010年拿出1亿股重奖中层以上干部和优秀员工,以及2015年把岗位股份激励向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扩大,通过建立动态的股权结构,真正把股权分配给对企业作出实际贡献的人,有效防止了产权家族化,实现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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