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终审通过后,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逐一审核编辑报分管领导审签后,经由“*医保”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发布,并择优向市委、市政府、*电视台、*日报、“微观*”及“文明*”微信公众号推荐报送。
全部稿件均认真校对三次以上。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对各校次质量监督检查和校对质量负责。
本制度旨在规范幼儿园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语言规范、形式恰当,维护幼儿园形象和声誉,同时培养孩子们正确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环节。
各班级及相关负责人员需按规定时间节点,及时向园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和相关素材,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信息初审:由信息采集人员负责,主要审核信息的文字、格式等表面问题,确保信息无明显错误。
2.信息二审:由园办公室负责,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同时对信息的导向性进行初步判断。
3.信息三审:由园领导负责,对信息的导向、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经过三次审核的信息,由园办公室负责发布,并确保发布的信息与审核通过的内容一致。发布后的信息需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1.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园领导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为确保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三审三校制度的有效实施,园内应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各级审核人员和发布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同时,园领导应对审核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各环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为提高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园内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觉悟,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强与其他优秀园所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幼儿园应制定应急预案。如遇到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应急预案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操作流程,确保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各部门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
幼儿园要加强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家长应关注幼儿园信息发布,积极参与幼儿园活动,共同培养孩子们正确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同时,幼儿园要积极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对意识形态工作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要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制度始终适应幼儿园发展需要。通过持续改进,促进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不断迈向新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幼儿园可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导向正确,有效维护幼儿园形象和声誉,培养孩子们正确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同时,有利于提高幼儿园整体工作质量,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区教育系统信息和政务公开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做好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要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D管宣传、D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三条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包括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美篇及抖音、快手等平台)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做好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特别是名词必须使用正确。
第五条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要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