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D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我局风清气正的生态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X年X月起,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加强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把“集中整治”作为“XXXX”XX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D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D员,推进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纪律教育日常化、制度化。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基层在为民办事、扶贫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突出典型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对普遍性问题,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使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中心。
“集中整治”工作在局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进行,由局长宋绍光任组长、副局长许晓峰、陈晓斌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鄢玲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检查督促“集中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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