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好涉老“小案件”彰显为民“大担当”4
3.搭建干群关系“连心桥”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官6
4.担使命守初心扬刑事司法公平正义之光8
5.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民商事案件的价值追求10
6.让青春在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中绽放光彩12
7.以司法为民情怀推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提质增效14
8.做优执行工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16
作为一名扎根基层法院二十一年的法官,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挥好英模示范作用主题,我与大家分享在少年审判工作当中的感悟体会。
一、奋力撑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治绿荫。20XX年初,我被确诊恶性肿瘤,生命的长度不能把控,但生命的宽度我可以自己掌握!病情稍有好转,我倍加珍惜时间,仿佛涅槃重生,以百倍的赤诚之心投入到钟爱的少年审判工作中。爱心所至,“病木”成林!一路走来,我们影响和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同心同向,共同织牢、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网。今年5月,我获评“全国道德模范”,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肯定和激励,更是对和我一起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法院人的最高褒奖。
二、用力做实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多年审判实践让我认识到,减少青少年犯罪重在预防。我们专设“爱林工作室”,打造“法治﹢德治”品牌,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等各界力量,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域不断探索。我们先后在通辽市77所大、中、小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努力把“抓前端、治未病”做深做细。“爱林工作室”创新总结“三个三”工作法,即庭前抓实阅卷工作,做实走访调查,了解各方反映和意见,掌握导致犯罪的真正原因,争取做到“教之有据”;庭中对罪错少年开展针对性教育,争取做到“教之有力”;庭后因人施教,在判决书后另附法官寄语,争取做到“教之有效”,真正把“寓教于审”做实做细,有效挽救帮教大批罪错少年走向新生。“爱林工作室”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全区十大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三、努力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司法长城。《意见》专门对“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作出重要部署,这是“爱林工作室”今后开展工作的总遵循。我们将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更加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保护帮扶,着力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综合性建设上持续用力;始终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积极探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等判后延伸工作,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落地落实,在祖国北疆筑起一道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司法长城。
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法官,在涉老审判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D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效落实下去。
一是旗帜鲜明讲,在涉老审判中筑牢忠诚。《意见》强调“坚持和加强D对审判工作的领导”,这要求我们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机关”,始终把建设摆在首位,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做实守护民生这一“最大的”,1991年静安区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老年案;近年来,我们更是创新探索出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将专门审判扩充为“立审执”全流程观护,建立“红黄绿”三级涉老案件标签机制,累计标记1.2万余件、调撤率达60%以上、执行到位金额超亿元。
二是严格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权益。近年来,我始终以“如我在诉”意识把定分止争工作做深做实,带领庭室每年结案2200件,上门开庭与家事调查210余次;连续13年发布涉老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的“隔代探望”“老养老赡养”“带孙费”等现象引发广泛关注;由我主审的“法定监护与意定监护冲突案”“九旬老人保管合同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梳理了5年来上海法院审理的涉老涉家暴离婚案件,撰写的《他下了死手,我再不来离婚,肯定没活路了》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转发,引发了社会对老年家暴受害者的关注。
三是积极担当作为,创新涉老司法服务保障工作。静安区是上海市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区之一。老年人口比重较高,他们对审判硬件设施有着更高的需求。静安区法院积极应对,建设了上海首个适老化法庭,对审判设施进行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最大限度地便利当事人诉讼。我在办理一起八旬老人申请担任六旬精神障碍儿子的监护人案件时,发现“老养残”已成为老龄化社会的新课题,就积极牵头与基层组织探索构建相关监护问题处理机制,逐步推动“法暖夕阳”社区工作站街镇全覆盖,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使该地遗嘱继承类纠纷同比下降62%。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为一名来自行政审判一线的法官,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满意、政府支持的“最优解”,才能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干群关系搭上“连心桥”。
一、强化宗旨意识,做优群众权益依法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司法获得感。一是依法保障诉权,加强立审衔接,在立案阶段对当事人做好释明指导,避免因起诉、立案不当导致“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二是创新办案思路,对于确有错误的行政行为,通过发送败诉风险提示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三是用心用情化解涉诉信访,坚持信访化解“四心”工作法(耐心听、诚心谈、公心断、暖心帮)。
二、强化履职尽责,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实现定分止争,我们将案件协调工作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一是建立行政纠纷“四化解”机制(两级法院联合化解、院庭长参与化解、与行政机关共同化解、司法救助化解),不断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的有效途径,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我曾审理过一起因0.03亩土地权属争议引起的案件,且已引发多起民事及执行案件,充分了解案情后,我联合农业农村局、司法所、村委会和当地法庭共同前往现场进行勘测定界,最终一次性化解了全部争议。二是创新解纷方式,例如审理工伤认定类案件时,采取“法院仲裁”“行政民事”联调模式,推动争议实质全面化解,防止案生案、案生访。2024年,宿州法院26.69%的行政争议以调解、撤诉结案,同比提升5.62个百分点,调解撤诉结案数创历年新高。
三、强化府院联动,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一是推动建立府院联动“211”工作机制,会同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执法部门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凝聚共识,化解分歧,促进尺度统一。二是利用司法建议,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例如,因某县政府制定补偿标准不当引发的一起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审理中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建议其修改补偿标准,该县政府对建议内容全部采纳,成功化解了潜在的诉讼隐患。三是通过对行政机关一线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开设专题业务培训,助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经过共同努力,2024年全市行政案件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近20%。
刑事审判工作承载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为加强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保证。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我认为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讲、顾大局”。刑事审判工作并非机械适用法条,而应融入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作出契合公共利益的价值选择。在应对各类风险挑战中,必须紧紧依靠D的领导,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综合协调各方力量,才能化解矛盾风险、全面保障安全稳定。比如,我们在重拳打击逃废债犯罪过程中,积极推动D委建立各部门联动协同的工作专班,有力维护金融稳定,相关做法在广东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发言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