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周末时间召开全镇农村“三资”管理风险防控专题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聚焦当前我镇“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家底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刚才,镇农经站通报了上半年全镇“三资”管理专项审计情况,指出了12个村存在的合同不规范、台账不健全、公示不到位等具体问题;纪委书记通报了2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出租集体林地、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已受到D纪政务处分。这些数据和案例,既是“警示钟”,也是“清醒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下面,我结合近期调研和思考,讲三点意见。
农村“三资”是集体经济的“命根子”,是农民群众的“共有财”。多次强调,“要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对我们基层来说,“三资”管理绝不是简单的“记账、管钱、收地”,而是关乎D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工程,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工程。
“三资”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拿出务实管用的硬举措。结合我镇实际,重点要抓好“三个规范”:
从今年9月开始,我们要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镇开展“三资”“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做到“三个必核”:一是资产资源必核。对村集体的房屋、机器设备、厂房、林地、水面、耕地等,要逐项登记造册,明确权属、数量、状态(自用、出租、闲置)、年收益等,特别是对长期闲置、被侵占的资产资源,要通过走访老D员、查阅历史档案、实地勘测等方式核实清楚。二是资金往来必核。对村级账户、备用金、“一事一议”资金、扶贫资金等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核查收入是否全额入账、支出是否符合程序、债权债务是否清晰,严禁“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公款私存”。三是合同档案必核。对所有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合同进行逐一审查,重点核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期限是否超期(耕地承包期不得超过30年,林地不得超过70年,水面养殖不得超过50年)、价格是否合理(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评估价的80%)、履约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拖欠租金、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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