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全县以案促改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025-08-15 10:30:02 706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D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推动全县D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生态,为我县“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会前,县纪委监委做了大量细致工作,选取了近年来全县查处的12起典型案例,编印了《警钟长鸣——全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刚才,又集中观看了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围猎·失守》,片中人的忏悔录字字泣血、句句戳心,让我深受触动、深省深思。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既是提醒警示,也是加油鼓劲。

一、直面问题不回避,深刻认识当前我县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

强调:“腐败是危害D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近年来,县委始终把全面从严治D作为重大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推进D风廉政建设,全县生态持续向好,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从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情况看,一些领域、一些干部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严”的震慑还没有完全形成,“治”的长效还需要持续加固。

第一,从案件查办数据看,“存量未清、增量仍有”的风险依然存在。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132件,处分12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1人,涉及农村“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民生资金使用等领域案件占比达68%。特别是刚才通报的县交通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张某,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中,与施工方沆瀣一气,通过虚增土方量、伪造验收资料等手段套取工程款47万元;XX镇原副镇长李某,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违规指定供应商,收受“好处费”12万元;还有个别村支书,把集体资产当作“唐僧肉”,将120亩集体林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承包给亲属,截留租金23万元。这些数据背后,反映的是部分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底线失守,也暴露出我们在项目监管、资金审批、基层治理等方面还存在漏洞。

第二,从干部作风表现看,“躺平应付、消极作为”的现象亟待纠治。 有的干部把“不出事”当成“不干事”的借口,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推。比如,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XX社区干部以“居民意见不统一”为由,拖延施工3个月,经督查发现,所谓“意见不统一”竟是个别干部未入户征求意见、凭空捏造的借口;有的干部服务群众“打太极”,对群众诉求“踢皮球”,县政务服务中心曾接到群众反映,办理营业执照需要重复提交5份材料,而实际上这些材料完全可以内部流转,暴露出窗口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未根除;更有甚者,个别干部把“亲清”政商关系抛诸脑后,与商人老板“称兄道弟”,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中搞“特殊照顾”,表面上“热情服务”,实则暗藏利益输送。

第三,从监督执纪问责看,“宽松软”“走过场”的问题仍未杜绝。 有的D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口号喊得响、行动跟不上”,对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护短遮丑”。比如,去年某镇干部因酒驾被交警部门通报后,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竟以“工作辛苦、偶尔放松”为由,未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导致该干部后续又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教训极其深刻;有的纪检干部存在“熟人社会”干扰,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年县委巡察组移交的32件问题线索中,有5件因线索模糊、核查不深被退回补充,反映出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这些问题,表面看是个别干部的“作风病”“行为病”,根子上是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紧、纪律规矩“高压线”绷得不实、责任落实“链条”拧得不够。如果任其发展,不仅会损害D和政府的公信力,更会阻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县上下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二、剖根析源找症结,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思想蜕变教训

刚才观看的警示教育片中,几名违纪违法干部都提到了“第一次”:第一次收礼时的“忐忑不安”,第一次违规审批时的“自我安慰”,第一次挪用资金时的“侥幸心理”……这些“第一次”,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步步让他们从“破纪”走向“破法”。剖析这些案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思想根源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一是“理想信念滑坡”,把“初心”抛在了九霄云外。 县住建局原局长王某,曾经是全县有名的“工作狂”,牵头完成了多个重点城建项目,但随着职务升迁,他逐渐淡化了理论学习,把组织生活当“任务”,把D课学习当“走过场”。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刚开始,我还能提醒自己‘手莫伸’,但与企业老板接触多了,听他们说‘你这些年为项目操碎了心,也该享受享受了’,我就动摇了。”理想信念是共产D人的精神之“钙”,一旦缺失,就会得“软骨病”。个别干部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人民币服务”,把“公仆”当成“老爷”,说到底就是忘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

二是“权力观扭曲”,把“责任”异化成了“特权”。 XX镇原D委书记陈某,在任期间大搞“一言堂”,镇D委会形同虚设,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全凭他“一支笔”拍板。他常说:“我是D委书记,我说了算才有效率。”在这种错误观念下,他把分管领域当成了“私人领地”,违规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为亲属承揽工程“开绿灯”,最终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权力是D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个别干部把权力当“私器”,把“为民用权”变成“为己谋私”,最终只会沦为权力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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