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纪委监委关于作风建设专题回头看自检自查工作报告
2025-08-04 08:10:05 677

 

 

市纪委常委会: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具体安排,市纪委监委于近期集中组织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题“回头看”自检自查工作。本次“回头看”旨在全面检视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深挖细查存在的短板弱项与堵点难点,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常态长效,为巩固发展某某风清气正的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教育总体情况与主要做法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始终将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严肃的任务和基础性工程紧抓不放,坚持以上率下、以学促干、以查促改,推动学习教育不断深化拓展。

(一)强化引领,在“深学”上下硬功。坚持把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课”。2023年以来,市纪委常委会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8次,示范带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题学习500余场次。创新打造“清风讲坛·八项规定大家谈”平台,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一线办案人员授课交流32期,参训干部逾8000人次。如,在“学习贯彻D的XX大精神,深化作风建设”专题讲坛上,结合查处的某区教育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震慑力。同时,用活“云岭先锋”“清风春城”等线上平台,推送学习资料、警示案例、政策解读等1600余条,组织在线知识测试6次,确保学习教育“不断线”“全覆盖”。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细查”上求突破。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动力,精准施治“四风”顽瘴痼疾。

一是擦亮监督“探头”。紧盯“关键少数”、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提升监督精准度。2023年至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18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线索436个。如,今年“五一”期间,市纪委监委D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通过调取公车GPS轨迹、税务发票系统、商场消费记录等大数据信息,精准发现并查处了3起违规使用公车、2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1起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的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结合某某实际,持续开展“小酒杯”“小饭局”“小福利”“小特权”等“四小”问题专项整治,深挖细查“不吃公款吃老板”、“快递送礼”、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共查处涉及“四小”问题案件87件,处理D员干部104人。如,严肃查处了某市直单位负责人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并收受高档烟酒、土特产问题,给予其D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做实以案促改。坚持“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对查处的典型“四风”问题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23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分8批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1起54人。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短板,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68份,推动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方面制度规定120余项。如,针对某县多名领导干部在乡村振兴项目验收中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不仅严肃处理了当事人,还向该县县委、县政府制发监察建议书,推动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大整顿,修订完善了《项目验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办法》。

(三)注重固本培元,在“常效”上做文章。着力构建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融入日常管理。将遵守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内部,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对新任职、新入职干部必谈八项规定要求,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2023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开展日常廉政谈话提醒320余人次。

二是打造廉洁文化。深入挖掘某某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依托西南联大旧址、聂耳故居、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等资源,打造“清风之旅”廉洁教育路线。组织创作《红线》《清风伴我行》等廉洁文化微视频、情景剧10余部,在公园、地铁、公交等场所滚动播放,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家风建设。将家风建设作为深化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延伸,组织开展“廉内助”座谈会、“清风传家”主题征文、廉洁家访等活动。如,某区纪委监委在查办一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的案件后,组织全区处级干部家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参谋”、守好“廉洁门”。

二、存在的困难与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通过本次“回头看”的自检自查,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中央、省委、省纪委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我市在推进作风建设专题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学习教育的“深度”与“精度”有待提升。部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学习内容有时未能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实际,存在照本宣科、泛泛而谈的情况,对政策界限的精准把握、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识别能力仍需加强。少数干部对“八项规定是铁规矩、硬杠杠”的认识停留在表面,未能真正融入血脉、形成自觉,存在“与己无关”或“老一套”的麻痹思想。如,在个别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干部对公务接待中“同城不接待”的具体执行标准理解模糊,对通过电子支付、快递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等新问题的警觉性不足。

(二)监督执纪的“韧劲”与“穿透力”尚显不足。面对“四风”问题日趋隐蔽化、复杂化的特点,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性、协同性还不够强。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发现问题的能力虽有提升,但深度挖掘、精准研判的水平仍需提高。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薄弱,人情干扰等因素有时影响监督的独立性和实效性。例如,在查处一些利用协会学会、商会等“白手套”违规报销费用,或通过“化整为零”规避监督的问题时,线索发现难、取证固证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尽管查处总量不少,但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占比(约35%)与当前其高发态势相比,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与“执行力”存在短板。虽然推动建立了一批制度规范,但部分制度存在“碎片化”现象,系统性、集成性不够,未能完全形成环环相扣、严密有效的制度闭环。部分制度修订完善不够及时,未能完全适应新情况新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些制度在执行层面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监督检查未能完全穿透到“最后一公里”。(案例支撑)如,某单位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检查中发现,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虚高、派车单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反映出制度执行刚性不足。

(四)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与“震慑力”有待强化。通报曝光虽已成常态,但有时案例选取的代表性、典型性不够强,剖析深度不足,未能真正触及思想灵魂。警示教育形式相对单一,以宣读通报、观看警示片为主,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教育运用不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未能最大化发挥,少数干部存在“看客”心态。如,在组织观看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后,有干部私下议论“那是大领导的事,我们小干部没机会”,未能有效引以为戒。

(五)社会氛围的“广度”与“认同度”仍需拓展。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渠道和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举报方式便利性、保密性仍需优化,影响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八项规定精神重大意义和显著成效的正面宣传引导不够充分深入,未能完全凝聚起全社会共同抵制“四风”的广泛共识。部分D员干部对“亲”“清”政商关系的界限把握不够精准,存在“清”而不“亲”、怕担责不作为的现象。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上述问题,根源主要在于:

(一)思想认识的高度仍需提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未能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存在一定的疲劳厌战情绪和“歇歇脚”的想法。对“四风”问题的本质和危害认识不够深刻。

(二)能力本领的恐慌依然存在。面对新业态、新技术催生的新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储备、业务技能、科技应用能力未能及时跟上,发现和查处新型问题的能力存在短板。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责任压力的传导有所衰减。压力传导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指导、督促、检查不够到位,导致责任落实层层递减。考核评价体系对作风建设监督成效的权重和导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四)协同贯通的机制不够顺畅。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以及与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运用等方面还不够高效顺畅,影响了监督合力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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