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作风建设专题党课讲稿
2025-07-27 12:10:04 676

 

 

同志们:

审计机关作为D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经济卫士”的神圣职责。我们的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到审计监督的公信力,关系到D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深刻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审计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此次D课旨在深化认识、汲取教训、明确方向、压实责任,引导全体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身言行,确保审计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审计力量。

一、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价值与实践伟力

曾精辟论述,“D的作风就是D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D的生死存亡”。中央八项规定并非简单条文,而是D中央以上率下、动真碰硬重塑D群干群关系的宣示,是我们D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标识。作为审计干部,肩负经济监督专责,必须从高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对于维护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及保障审计事业行稳致远的极端关键性。

(一)洞察历史方位,把握精神要义的时代性、关键性、基础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蕴含着我们D对新形势下执政风险挑战的深邃洞察和对保持D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坚定决心。理解其精髓要义,首先须放置于D长期执政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宏观背景之下审视。作风松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任其蔓延必将侵蚀D的执政根基。强调,“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共产D人坚守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对审计机关而言,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仅关乎自身廉洁,更是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生命线。它要求我们在审计实践中敢于碰硬、善于担当,时刻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审计公信的伤害,确保审计反映问题真实准确、揭示风险及时深刻。深刻领会其时代性与关键性,有助于我们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夯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思想根基。

(二)掌握核心内涵,聚焦作风建设的靶向性、实践性、长期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在于聚焦具体问题,小切口推动大转变。其内涵丰富具体,涵盖了精简文件会议、规范考察调研、严格食宿标准、厉行勤俭节约、严守工作纪律等关乎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每一项规定都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开出的精准药方。明确指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种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为全D树立了标杆。落实到审计工作,核心内涵要求我们必须将“实”字贯穿始终:调研要实,深入基层获取第一手资料;检查要实,透过表象洞察经济活动的真实脉络;报告要实,敢于揭露问题、动真碰硬;生活要简,将有限资源投入专业能力建设。持之以恒地践行这些要求,将靶向施治、注重实践、久久为功的特质融入审计全流程,方能锻造审计铁军过硬风骨。

(三)透视现实问题,对标审计实践的紧迫性、针对性、严峻性。立足我市审计工作实际,我们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反躬自省,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镜,检视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近年来我局作风建设总体向好,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例如,在审计项目中满足于程式化操作,习惯于翻账簿、看凭证,深入现场察实情、与一线人员深度交流不够;在审计报告中追求“四平八稳”,对敏感问题表述模糊或避重就轻;在机关内部管理中有时存在会议偏多、发文偏冗等现象,牵扯审计主责精力;个别干部对纪律规矩的敬畏感需进一步增强。告诫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这些问题虽不必然构成严重违纪,但累积效应足以削弱审计效能、折损监督权威。精准透视并勇于正视这些问题,是我们破除积弊、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逻辑起点,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加以解决。

(四)锚定实践路径,明确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精准性、实效性。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审计机关的具体行动与实践成果,关键在于明确路径、精准发力、务求实效。首要在于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D章D规D纪、学习关于作风建设及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终身课题,确保思想根基不动摇。要求审计机关“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这“三立”要求为审计作风建设指明了根本方向。在实践中,一要自觉将规定精神内嵌于审计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定和完善符合审计规律、体现审计特点的作风规范细则。二要提高精准执行能力,坚决杜绝象征性执行、选择性落实,尤其要在审计执法、经费使用、公务接待等关键环节上划出红线、严防死守。三要追求审计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力戒花架子、表面文章,让每一次审计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用审计工作的实际成效彰显作风建设成果。

二、深刻汲取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教训

剖析典型反面案例,能使我们更直观、更深刻理解违规违纪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而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堤坝。这些案例并非遥远的故事,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同系统的惨痛教训,它们如同刺耳警钟,时刻敲打每一名审计干部的神经。振聋发聩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反面案例是最有力的警示。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审计机关掌握经济监督权,社会关注度高,作风上一旦出问题,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们必须从这些鲜活案例中看清违纪违法的代价,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审计职业道德底线,维护审计机关清正廉洁的崇高形象。

(一)案例警示:超标准接待背后的奢靡之风

20XX年X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江苏省某县级市审计局原D组书记、局长王某某(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任职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行为:在接待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调研组(共5人)检查过程中,王某某以“体现地方重视”为由,授意办公室超出规定标准安排接待。本应安排工作简餐,却擅自安排在当地高档酒店,餐费超标近两倍,并违规提供高档烟酒;为迎合部分调研组成员“考察当地特色”,在工作日中午安排调研组及部分局领导参观邻近著名景点,时间长达3小时,实为公款旅游。经举报查实,给予王某某D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D组书记、局长职务;对参与接待并违规报销费用的办公室主任李某某给予D内警告处分;责成该局向上级D委作深刻检查,追缴超标准报销费用。

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条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及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等活动”中包含的变相公款旅游的情形。其行为的违纪性质在于:一是D性观念淡漠,将审计工作异化为迎来送往的“公关活动”,背离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本质。二是典型官僚主义作祟,错误认为“接待规格代表重视程度”,滋生迎合心态。三是公然触碰纪律红线,铺张浪费,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损害审计机关艰苦朴素、秉公执法的形象。其危害深重,透支政府公信力,助长奢靡享乐风气,破坏审计干部应有的精神品格。强调,“能不能坚持不懈反对‘四风’,能不能坚守共产D人艰苦奋斗精神,是关系D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大问题。”审计机关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人情审计”、“关系审计”。我们必须深刻汲取此案教训,扎紧制度笼子: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明确标准、凭函接待、一餐一结,严禁“先斩后奏”或“打包报销”。二是强化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严禁转嫁、摊派费用。三是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融入日常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始终保持审计机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二)案例警示二: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的形式主义

2024年1月,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开通报,某设区市审计局D组成员、副局长陈某某(20XX年X月至X月任职期间分管行政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行为:陈某某在负责组织该局“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班”期间(计划地点为某市专业审计培训机构),为“提升培训吸引力”及“增进与兄弟单位感情”,擅自更改上级批准的培训方案。将原本4天的业务培训压缩为2天,其余3天安排参训人员(包括局内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区县审计骨干等近30人)前往培训地点附近的知名旅游景点游览,参观寺庙、购物点等非学习考察场所,门票、交通费用及大部分食宿费用使用培训经费开支。事后,陈某某授意工作人员将旅游费用包装为“考察当地经济发展经验”费用进行报销。经查实,给予陈某某D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领导岗位;对参与组织协调的行政科科长张某某给予D内警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报销的所有费用。

陈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属于违纪行为。其本质是以合规培训之名,行集体违规旅游之实,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目标错位,将干部培训这一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异化为福利享受。二是虚假作为,费心钻制度空子,通过“包装”伪造合规表象,欺骗组织。三是滥用职权,浪费宝贵财政资金和审计资源。其恶劣影响在于混淆公与私界限,冲击正常干部培训秩序,严重带坏机关风气,极大损害审计干部队伍的专业形象。要求,“下决心整治变相搞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制度”。审计机关培训管理必须坚持原则性与必要性相统一:一是健全培训项目必要性论证和方案审批制度,严禁“搭车旅游”、“借道旅游”。二是实行全过程纪实管理,详列行程、人员、课时、费用,邀请派驻纪检组或机关纪委人员监督。三是强化结果导向考核,培训效果评估不以游玩了多少地方为标准,而以知识掌握、能力提升为尺度。必须将每一分培训经费用在“刀刃”上,真正服务审计核心能力建设。

(三)案例警示三:违规报销维护私人关系的享乐主义

20XX年XX月,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某区审计局领导干部赵某某(时任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20XX年调任)违反廉洁纪律。具体行为:赵某某在担任科长期间(20XX年至20XX年),利用职务便利和因审计工作建立的私人关系,多次要求其审计过的某企业负责人(该企业曾接受审计,赵是审计组组长)为其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聚餐、购买高档烟酒等费用(累计金额人民币数万元)。期间,赵某某还授意该企业负责人将这些私人开支开具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发票,交由其亲戚担任会计的企业报销,最终完成套现。审计工作中,赵某某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未能严格指出并上报,存在明显“人情审计”问题。经立案审查,赵某某被撤销D内职务、行政撤职(科级降为科员);收受的礼品礼金及违规报销费用被追缴;相关企业责任人也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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