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审计机关作为D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经济卫士”的神圣职责。我们的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到审计监督的公信力,关系到D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深刻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审计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此次D课旨在深化认识、汲取教训、明确方向、压实责任,引导全体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身言行,确保审计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审计力量。
曾精辟论述,“D的作风就是D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D的生死存亡”。中央八项规定并非简单条文,而是D中央以上率下、动真碰硬重塑D群干群关系的宣示,是我们D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标识。作为审计干部,肩负经济监督专责,必须从高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对于维护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及保障审计事业行稳致远的极端关键性。
剖析典型反面案例,能使我们更直观、更深刻理解违规违纪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而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堤坝。这些案例并非遥远的故事,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同系统的惨痛教训,它们如同刺耳警钟,时刻敲打每一名审计干部的神经。振聋发聩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反面案例是最有力的警示。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审计机关掌握经济监督权,社会关注度高,作风上一旦出问题,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们必须从这些鲜活案例中看清违纪违法的代价,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审计职业道德底线,维护审计机关清正廉洁的崇高形象。
20XX年X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江苏省某县级市审计局原D组书记、局长王某某(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任职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行为:在接待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调研组(共5人)检查过程中,王某某以“体现地方重视”为由,授意办公室超出规定标准安排接待。本应安排工作简餐,却擅自安排在当地高档酒店,餐费超标近两倍,并违规提供高档烟酒;为迎合部分调研组成员“考察当地特色”,在工作日中午安排调研组及部分局领导参观邻近著名景点,时间长达3小时,实为公款旅游。经举报查实,给予王某某D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D组书记、局长职务;对参与接待并违规报销费用的办公室主任李某某给予D内警告处分;责成该局向上级D委作深刻检查,追缴超标准报销费用。
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条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及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等活动”中包含的变相公款旅游的情形。其行为的违纪性质在于:一是D性观念淡漠,将审计工作异化为迎来送往的“公关活动”,背离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本质。二是典型官僚主义作祟,错误认为“接待规格代表重视程度”,滋生迎合心态。三是公然触碰纪律红线,铺张浪费,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损害审计机关艰苦朴素、秉公执法的形象。其危害深重,透支政府公信力,助长奢靡享乐风气,破坏审计干部应有的精神品格。强调,“能不能坚持不懈反对‘四风’,能不能坚守共产D人艰苦奋斗精神,是关系D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大问题。”审计机关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人情审计”、“关系审计”。我们必须深刻汲取此案教训,扎紧制度笼子: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明确标准、凭函接待、一餐一结,严禁“先斩后奏”或“打包报销”。二是强化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严禁转嫁、摊派费用。三是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融入日常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始终保持审计机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2024年1月,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开通报,某设区市审计局D组成员、副局长陈某某(20XX年X月至X月任职期间分管行政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行为:陈某某在负责组织该局“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班”期间(计划地点为某市专业审计培训机构),为“提升培训吸引力”及“增进与兄弟单位感情”,擅自更改上级批准的培训方案。将原本4天的业务培训压缩为2天,其余3天安排参训人员(包括局内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区县审计骨干等近30人)前往培训地点附近的知名旅游景点游览,参观寺庙、购物点等非学习考察场所,门票、交通费用及大部分食宿费用使用培训经费开支。事后,陈某某授意工作人员将旅游费用包装为“考察当地经济发展经验”费用进行报销。经查实,给予陈某某D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领导岗位;对参与组织协调的行政科科长张某某给予D内警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报销的所有费用。
陈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属于违纪行为。其本质是以合规培训之名,行集体违规旅游之实,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目标错位,将干部培训这一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异化为福利享受。二是虚假作为,费心钻制度空子,通过“包装”伪造合规表象,欺骗组织。三是滥用职权,浪费宝贵财政资金和审计资源。其恶劣影响在于混淆公与私界限,冲击正常干部培训秩序,严重带坏机关风气,极大损害审计干部队伍的专业形象。要求,“下决心整治变相搞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制度”。审计机关培训管理必须坚持原则性与必要性相统一:一是健全培训项目必要性论证和方案审批制度,严禁“搭车旅游”、“借道旅游”。二是实行全过程纪实管理,详列行程、人员、课时、费用,邀请派驻纪检组或机关纪委人员监督。三是强化结果导向考核,培训效果评估不以游玩了多少地方为标准,而以知识掌握、能力提升为尺度。必须将每一分培训经费用在“刀刃”上,真正服务审计核心能力建设。
20XX年XX月,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某区审计局领导干部赵某某(时任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20XX年调任)违反廉洁纪律。具体行为:赵某某在担任科长期间(20XX年至20XX年),利用职务便利和因审计工作建立的私人关系,多次要求其审计过的某企业负责人(该企业曾接受审计,赵是审计组组长)为其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聚餐、购买高档烟酒等费用(累计金额人民币数万元)。期间,赵某某还授意该企业负责人将这些私人开支开具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发票,交由其亲戚担任会计的企业报销,最终完成套现。审计工作中,赵某某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未能严格指出并上报,存在明显“人情审计”问题。经立案审查,赵某某被撤销D内职务、行政撤职(科级降为科员);收受的礼品礼金及违规报销费用被追缴;相关企业责任人也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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