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D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D风引领社会民风。”违规吃喝问题,看似是“舌尖上的小事”,实则是关系D风政风、关乎民心向背的大事。近期,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的D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
一、认清违规吃喝的本质和危害
指出:“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D的执政基础。”违规吃喝绝非小事小节,它严重侵蚀D的肌体健康,损害D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破坏生态,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一)违规吃喝是D性修养缺失的表现。D员干部的D性修养,是D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一个具有坚定D性修养的D员干部,必然能够自觉遵守D的纪律和规矩,抵制各种诱惑。而违规吃喝行为,反映出部分D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D性原则丧失。他们在觥筹交错中,忘却了自己的身份和使命,背离了D的初心和宗旨。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形象,更损害了D的形象,使D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受到质疑。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问题的本质是D性问题,要从加强D性修养入手,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行为的发生。
(二)违规吃喝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无数案例表明,违规吃喝往往是腐败的前奏。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正是利用吃喝之机,向D员干部输送利益,进行权力寻租和利益交换。在推杯换盏、酒足饭饱之后,一些D员干部便放松了警惕,丧失了原则,逐渐陷入腐败的泥潭。违规吃喝不仅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机会和平台,而且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使腐败行为更加隐蔽、更加猖獗。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与腐败之间的内在联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规吃喝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违规吃喝严重损害D群干群关系。D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群众是我们D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而违规吃喝行为,严重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群众看到D员干部违规吃喝,会对D的形象产生负面看法,对D的信任度降低,进而影响D群干群关系的和谐稳定。我们D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违规吃喝行为与D的宗旨背道而驰,必须坚决予以整治。只有坚决杜绝违规吃喝,保持D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巩固D的执政基础。
(四)违规吃喝破坏良好的生态。良好的生态是D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违规吃喝行为的存在,破坏了D内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人际关系。它助长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使一些D员干部沉迷于吃喝应酬,无心工作,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作风漂浮。同时,违规吃喝还容易引发攀比之风,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违规吃喝对生态的破坏作用,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剖析违规吃喝问题产生的根源
违规吃喝问题屡禁不止,既有思想认识、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因素。深入剖析这些根源,有助于我们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治工作。
(一)思想认识偏差。一是存在“小事小节论”。部分D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违规吃喝问题的严重性,认为吃点喝点是小事,无伤大雅,只要不犯大错误就行。这种错误思想导致他们对违规吃喝行为缺乏警惕性,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正如所说:“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亦有D性、有原则,要摒弃‘不拘小节’的观念。”二是受“影响发展论”的误导。一些人错误地认为,适当的吃喝应酬有助于拓展业务、促进工作,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好处。这种错误观念为违规吃喝行为提供了所谓的“合理”借口,使得一些D员干部在违规吃喝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三是抱有“行业特殊论”。个别检察人员觉得检察工作有其特殊性,需要与其他部门、企业等进行沟通协调,吃喝应酬在所难免。这种错误认识模糊了纪律底线,为违规吃喝行为开了绿灯。我们必须坚决纠正这些错误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
(二)制度执行不力。一方面,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关于公务接待、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和空白。比如,对公务接待的标准、范围、审批程序等规定不够细化,容易让人钻空子。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制度缺乏敬畏之心,存在有章不循、执行不严的现象。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虚构接待事项等问题时有发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监督管理缺位。一是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力量相对薄弱,对违规吃喝问题的监督检查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外部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外部监督力量在对检察机关违规吃喝问题的监督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了解不够深入,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的线索有限;媒体监督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我们要整合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让违规吃喝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