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禁酒令”专题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对违规饮酒问题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警示。酒风连着作风,作风关系D风。违规饮酒问题看似事小,实则影响恶劣,不仅损害D员干部形象,破坏D群干群关系,更侵蚀D的肌体健康,削弱D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必须站在讲、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禁酒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确保“禁酒令”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D的深入推进,各级各部门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违规饮酒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案例甚至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些问题的出现,充分暴露出部分D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缺失,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对“禁酒令”视若无睹。我们要深刻汲取这些教训,从高度、作风建设、个人及家庭等多个层面,充分认识违规饮酒问题的严重危害性。
D的纪律是D的生命线,是全体D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D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就包括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与饮酒相关的纪律规定。违规饮酒行为,表面上看是个人的生活小节,实则反映出对D的纪律和规矩的漠视,是对D的纪律和规矩的严重破坏。这种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将严重损害D的形象,削弱D的公信力,动摇D的执政基础。
酒桌文化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在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下,酒桌逐渐成为滋生腐败和不良作风的温床。违规饮酒往往伴随着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甚至出现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D员干部一旦陷入这种不良的酒桌文化,就容易丧失艰苦奋斗的精神,沉迷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从而导致工作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D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饮酒过量不仅会对个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还可能导致酒后失态、酒后驾车等行为,引发交通事故、治安事件等,给个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对于D员干部来说,违规饮酒一旦被查处,不仅会受到D纪政务处分,影响个人的前途和职业发展,还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破坏家庭的和谐与幸福。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案例,一些D员干部因为一时的放纵,酒后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最终身败名裂,家庭破碎,令人痛心疾首。
为了进一步规范D员干部的饮酒行为,各级D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禁酒令”。这些规定对饮酒的时间、场合、对象以及饮酒的种类等都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禁酒令”的具体内容,确保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
一般情况下,工作日午间严禁饮酒,这是为了保证D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因饮酒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值班、备勤、执行公务等特殊时期,更是要严格禁止饮酒,以确保能够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履行好工作职责。此外,在参加各类培训、会议、学习活动期间,也不得饮酒,以维护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秩序。
严禁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无论是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还是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都不得安排酒水。在参加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等特殊场合,如需饮酒,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D员干部不得在内部食堂、私人会所、隐蔽场所等违规组织或参与饮酒活动,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私营企业主等的宴请饮酒,防止因酒生腐、因酒乱纪。
“禁酒令”不仅适用于D政机关、事业单位的D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还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此外,对于退休的D员干部,虽然在一些方面的纪律要求有所放宽,但在涉及违规饮酒问题上,同样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力违规参与饮酒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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